伊吾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
2021年上级下达伊吾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4000万元,按照伊吾县下列文件的批复内容:
1. 伊吾县《关于伊吾县2021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伊扶贫领字〔2021〕6号4000万元。
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奖惩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05号)的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债券资金要严格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
2.债券资金使用必须和申报时确定的项目一致,使用时不得自行调整项目。
3.债券资金必须在3个月内全部形成支出,年末不得结转结余。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伊吾县淖毛湖开发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淖毛湖开发区一、二、三村 |
1500 |
淖毛湖开发区、伊吾县代建办 |
2 |
伊吾县伊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苇子峡乡、吐葫芦乡大白杨沟村、拜其尔村 |
2500 |
伊吾县水利局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四、监督电话
扶贫办项目管理办公室:6720732
财政局扶贫科:6721231
监督举报电话:6728911
伊吾县扶贫开发领导 伊吾县财政局
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