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2024年伊吾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解读
2024-11-07 11:57     (点击: ) 来源:伊吾县总工会

一、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救助

申请条件:在档困难职工

申请及发放方式:县总工会根据在档困难职工家庭人口数×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个月计算出当年补助金额后,向上级工会上报申请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上级工会逐级审核通过后将帮扶资金拨付至县总工会,由县总工会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困难职工。

救助内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住房、取暖降温等方面生活保障。

执行标准: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参照政府同类救助标准,家庭成员人均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全年总和的补助;住房、取暖降温等不超过政府同类救助标准。

二、困难职工家庭医疗救助

申请条件:在档困难职工

申请及发放方式:在档困难职工提出申请,县总工会进行核实后向上级工会上报申请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上级工会逐级审核通过后将帮扶资金拨付至县总工会,由县总工会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困难职工。

救助内容:在档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互助保障等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补助。

执行标准:不超过当地同类医疗救助标准。具体病种可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病种目录。

三、困难职工家庭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条件:在档困难职工

申请及发放方式:在档困难职工提出申请,县总工会进行核实后向上级工会上报申请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上级工会逐级审核通过后将帮扶资金拨付至县总工会,由县总工会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困难职工。

救助内容1:为转岗待岗在档困难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及其子女、零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一对一的就业能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

执行标准:费用标准不超过当地政府同类项目标准;没有政府同类标准的,参照当地市场行业平均标准。

救助内容2:对转岗待岗在档困难职工、技能单一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家政技能培训或职业教育。

执行标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政府同类项目标准。

救助内容3:支持有技术创新成果、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转岗待岗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创新创业。

执行标准:主要用于支持小额贷款利息、保费补贴、场地空间租金补贴及创业团队指导费用。其中,小额贷款贴息不得超过政策性小额贷款贴息标准,小额贷款保费补贴不得超过同类贷款保险费用,场地空间租金补贴不得超过市场同类场地租金标准,创业补贴不得超过政府同类项目标准。

四、困难职工家庭助学救助

申请条件:在档困难职工

申请及发放方式:在档困难职工提出申请,县总工会进行核实后向上级工会上报申请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上级工会逐级审核通过后将帮扶资金拨付至县总工会,由县总工会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困难职工。

救助内容: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

执行标准:参照政府同类助学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0个月总和。


相关链接:2024年伊吾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