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吾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哈密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高质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建立“共性+个性”学法清单体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学习机制,做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学、县委常委会跟进学、各级党委(党组)集中学、基层组织联系实际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县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结合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和哈密市“一月一讲”,积极组织全县各族党员干部参加法治讲堂36场次、6000余人次,持续加强法治学习,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和法治工作队伍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学习贯彻。
(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压紧压实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逐级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做到党政正职“述法”全覆盖。二是《伊吾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将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规范。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述职述德述廉述法一体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新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县对新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广和使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二是由县政府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由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对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窗口单位的培训指导工作,持续梳理事项、优化流程工作。三是严肃整治涉企服务中的庸懒散、推脱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处置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着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向乡(镇)、村(社区)两级延伸,全县7个乡(镇)、24个村(社区)已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包含共用大厅),实现伊吾县已有31家单位、7个乡(镇)、24个村(社区)进驻新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县乡村三级共发布1598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47个,公共服务事项887个,乡<镇>、村<社区>发布了647个事项)。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有关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窗,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的18件“一件事一次办”套餐,目前已认领、维护、发布8件,可办理5个套餐。
三是充分依托一体化平台,全面梳理和优化各类事项办事流程,完善事项要素配置,确保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提升即办件比例和全程网办深度,目前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75%以上。
(五)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充分依托一体化平台,全面梳理和优化各类事项办事流程,完善事项要素配置,确保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提升即办件比例和全程网办深度,目前事项办理时限目前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75%以上。拓展集成服务套餐建设,按照“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的要求,落实“一件事一次办”5个套餐。二是用好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及时研究梳理并有效处置涉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1月至今共受理转办“12345”热线平台工单1882件,现已办结1821件、处办中61件,办结率96.76%。并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周报发布,运行情况整体有所提升。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学习掌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为促进伊吾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规范化打好思想基础。二是制定出台《伊吾县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审核法律文书等工作机制,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供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三是征集列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编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将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情况已纳入年底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通过专项督查、平时考评等措施,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有效落实。
(七)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一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组织县政府部门(单位)和直属机构42名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清理工作”专题培训。二是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督促制定主体严格履行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合规。三是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25件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和7件政策性文件开展清理,其中: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2件、政策性文件1,已清理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期已过、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文件有效期已满且不需要延期等特征的规范性文件12件、政策性文件3件,拟修改4件。
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效
(八)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结合各乡镇(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员编制等方面,充分论证后对各乡镇(开发区)的权力事项承接能力进行详细评估,坚持“放得下、接的住、管得好”原则,对7个乡(镇)开展乡(镇)赋权执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共性和个性清单共3442项(伊吾镇75项,其余乡镇均为96项)。二是建立完备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的岗前培训,取得执法资格后的业务培训、新法律法规培训、专项工作培训等在岗培训以及执法过错追究后的离岗培训。
(九)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四个做到”即做到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二是持续做好市场监管、生态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伊吾县联合执法办法》,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三是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四张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制定和公示。
(十)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基本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完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二是认真执行《哈密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组织县直各单位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全县11个单位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36人。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严格执行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已完成“四张清单”的制定,其中: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117项、从轻处罚事项127项、减轻处罚事项79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18项。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裁量权基准梳理出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事项131项和一般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95项。
(十一)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大力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开展行政复议岗位练兵、培训,典型案例交流、业务知识考核等活动。二是全面规范办案流程。聚集检视出的行政复议质量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规范案件受理、审理等环节,优化审理程序,明确证据核查标准和审理标准,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内容和格式,确保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质量过硬。三是建立质量长效机制。根据新法对提升行政复议质量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等配套规则,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定期不定期巡查机制、培训机制、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机制等,推动行政复议质量持续提升。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十二)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始终把“三大平台”建设使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伊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开发区)工作站8个、村(社区)工作室26个,并完成人员配备和职责制度的建设。二是大力推广网络平台应用,相继开通法律咨询在线解答、法律援助在线申请、人民调解在线申请等网上办理途径,引导群众通过“掌上办”、“指尖办”咨询和申办法律事务。三是大力宣传“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以及伊吾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902-7178148,不断提升民众知晓率和使用率都在,咨询热线占比总咨询人次的范围逐步扩大,提高热线平台知晓率。
(十三)强化法律服务供给。一是严格按照《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打造高质量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县域内8个乡镇(开发区)、26个村(社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县财政投入为58个县直部门(单位)、8个乡镇(开发区)、26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已全部完成合同签订和备案工作,积极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职能,覆盖率达100%。
(十四)加强基层法治宣传。一是召开“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1场次,进一步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美好生活·民法典陪伴”“法律服务直通车”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二是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累计开展课前讲法活动150余场次、主题班会30余场次,广泛开展手抄报比赛、主题升旗仪式、法治副校长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校园学法氛围。三是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已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87人,注重提升乡村“法律明白人”能力素质,帮助村民解决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有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四是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五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时修缮更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以及县乡村“五个一”“四个一”“三个一”等102个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巩固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普及,促进法治文化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信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需要进一步规范,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够精准、界定不够清晰,个别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要求纳入规范化管理。二是行政执法部门法治人才严重缺乏,从事法制审核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明显偏少,法治工作机构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宣传进企业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面对煤化工企业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务工人员大幅增加的新情况,在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上还需再下功夫。
三、下一步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清单化管理、跟踪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哈密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法治机关建设,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把关、复杂疑难案件处理,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举办法治建设相关培训和讲座,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测试,加强行政执法单位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要求和工作力度,对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任务,扎实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推进伊吾县法治政府建设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