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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自然资源局2023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4-02-05 10:00     (点击: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践行“两统一”管理职责统筹兼顾、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1.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工作部署

  2. 突出政治统领,建设政治机关。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重大任务,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统筹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参学党员干部30名,做到了参学对象全覆盖。确保自然资源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前进。二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行政审批、资金分配、项目建设、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前移监督关口、消除风险隐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全年召开党组会7次(含三重一大会议3次)。全力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治区巡视县委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后半篇文章”,班子凝聚力持续增强。三是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严格巡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47个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3. 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建强战斗堡垒。一是聚焦加强党的领导、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开展“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创建,不断提升党支部示范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共召开支部大会9次,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25次,领导干部讲党课3次,开展了10次主题党日活动,培养发展党员5名,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全面加强。二是坚持反腐同纠,优化政治生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从严正风反腐,不断巩固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系统推进工作提质增效的根本抓手,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自觉在重大任务、专项工作中锤炼作风、砥砺本领,树牢务实重干导向。四是建设清廉自然资源。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深化以案促改,进一步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堤坝。全年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4次,开展警示教育会议4次、廉政提醒会议6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围绕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全国地球日、测绘日、土地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活动5场次,组织全系统参加法治学习培训20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不断提升队伍法治能力。

    (四)聚焦维稳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一是始终把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根本遵循,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维稳值班措施。对维稳值班制度进行规范,维稳各项措施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二是常态化抓好保密制度落实,开展保密制度学习教育,坚决树牢保密意识,启用保密管理系统,发现落实整改问题1项。三是强化对涉密测绘成果进行跟踪检查。继续加强测绘标志巡查保护工作,共巡查测量标志点143个。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守住底线红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不断织密预警、排查、治理三张网。按照厅“隐患风险”双控要求,巡查检查矿山和地质勘察单位30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一是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全面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完成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确定伊吾县耕地保有量面积9.55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69万亩。二是扎实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国家下发伊吾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共1474个,已完成外业核查举证及系统填报工作。三是全面做好全县耕地面积伊吾县耕地面积低于耕地保有量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哈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哈密市伊吾县确定耕地保有量任务9.56万亩,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数据显示耕地面积为9.52万亩,较耕地保有量任务少408.72亩。根据要求,经分析发现为历年退耕还林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耕地流出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照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耕地流出流入工作提醒”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通过耕地进出平衡、新增耕地等方式补足耕地保有量面积。四是全面做好设施农用地审批管理工作。2023年实施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均为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养殖区),共6个项目6宗地,面积4741.181亩。其中,集体土地70.5810亩、国有土地4676.60亩,已上土入库。五是有序开展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自治区下发伊吾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图斑864个,面积为174101.61公顷,经内业数据套合分析、外业举证及土壤抽样监测结果,本次伊吾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中纳入图斑9个,面积为203.87公顷,主要分布在淖毛湖镇面积为22.27公顷;盐池镇面积为181.60公顷。六是全面完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2020年度更新工作。自治区下发的2020年新增耕地面积为2.51公顷;新增恢复耕地1.61公顷;减少耕地面积为2.36公顷;减少恢复耕地面积为1.53公顷。按照自治区的部署,2022年3月20日开展,4月根据下发外业调查要求,对样点进行数据数据采集及化验,并选取一样点作为质控样检验。5月根据通过国家核查的伊吾县“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提取相关地类,根据搜集资料和补充调查数据对提取的相关地类进行赋值,建设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生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包,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完成质检并完善成果,最终上报至自治区。七是常态化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国家下发伊吾县2023年度卫片执法图斑共997个,监测面积29673.82亩、占用耕地面积9.69亩,其中888个(合并后333个)图斑已完成外业举证并系统填报工作。合并后333个图斑中,合法图斑93个、其他图斑214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26个(监测面积271.74亩,未占耕地)。26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移交执法大队查处,截至目前,14个图斑已立案,监测面积95.6亩。

    (二)聚焦资源配置,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一是做好建设用地保障供应。全年纳入自治区配置计划指标重大项目21个、面积2985.5782公顷,项目投资1116.9274亿元,对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和淖毛湖英格马二号煤矿等重点项目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做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完成建设项目用地报批45宗、面积724.9957公顷。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49宗、面积1232.8062公顷。完成建设项目预审22宗、面积54.138公顷。出具审查意见22个。三是完成建设用地6批次招拍挂,面积367.7865公顷、出让金额1.6309亿元。向税务系统传递费源信息35个、已缴纳土地出让金7689.73万元。四是完成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已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已通过厅审查。城镇标定地价等待哈密市政府审查。

    (三)注重矿政规范化管理,全力提升矿业开发利用质量。一是扎实开展探矿权“圈而不探”清理整治。全县52个探矿权中,涉及“圈而不探”33个探矿权,其中拟注销24个,已注销21个。拟计划追加勘查投入的9个探矿权,已进场施工2个,已追加勘查投入120万元。二是严格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对中央整改方案第二项问题(对应自治区问题整改第三项)问题按要求和时限进行整改,县局结合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对伊吾县2018年以来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天然牧草地和规避分级审批、化整为零审批开垦草原问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调查摸底排查后,伊吾县2018年以来不存在“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天然牧草地和规避分级审批、化整为零审批开垦草原”问题。并且建立了调查摸底报告和台账。三是扎实推进针矿山生态修复及历史遗留图斑恢复治理工作。对矿业开发损坏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2023年度县域内矿业开发累计损毁土地面积338.0472公顷,目前已恢复治理107.9045公顷,恢复治理费用投入603.77万元。根据生态修复“十四五”预期目标任务,2023年2月制定“十四五”历史遗留采坑恢复治理方案,计划治理面积34.106公顷。2023年9月8日,完成伊吾县盐池乡、淖毛湖镇城镇周边7处13.1公顷历史遗留采坑恢复治理验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各乡镇监管;四是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配套砂石料手续办理。2024年重点项目配套砂石料新立采矿权预计办理45个,县局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每周三安排专人对接联系重点项目负责人,帮扶指导砂石料选址及建设用地办理相关事宜,做好项目实施落地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开工。五是扎实推进矿区环境提升整治。为切实提升伊吾县绿色矿山建设水平,根据《矿区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自然资办发〔2022〕27号)文件要求,我县7家矿山纳入本次专项工作中。现7家矿山企业按照市局要求修改完善《矿区环境整治提升设计方案》及《矿区环境整治提升表》。六是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伊吾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每月定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专题会议,1月至今共学习安排部署专题会议及警示教育共13次、共参加人员181人次;县局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力度,6月16日在伊吾县电影院前进行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悬挂标语1条,制作展版1块,安全生产知识手册500本、地质灾害宣传单400张、宣传图片100张;七是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局局对各矿山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长期停产、停建矿山企业。做到现场排查、现场指导、现场整治,排查中未发现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常态化矿山巡查检查,确保全县自然资源秩序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共排查28家矿山、出动人员84人次,八是严防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入场安全生产监管。现县域内开展地质勘查单位2家,5月15日,县局局组织召开地勘测绘企业安全生产培训,集中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县局对2家地质勘查单位分别检查3次,出动人员7人次,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九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巡视方面,县局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认真排查,做到形势早分析、工作早部署,至今巡查排查8次。巡查中发现在X115县路一带发现一处崩塌隐患点,已通过清除危岩体治理方式解除隐患。在地质灾害防治教育宣传方面,县局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伊吾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我县地质灾害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在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78份、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27份。4月18日,县局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群测群防人员共22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手册》22本。在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防震减灾宣传手提袋250个、宣传纸巾盒250个、展出展板2块。在地质灾害治理方面,2023年县局组织验收伊吾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完成伊吾县北山胜利峰崩塌泥石流防治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工作,县局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十是积极开展伊吾县存量建设用地清理工作,为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要求,县局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清理工作。自治区下发伊吾县补充采矿用地及临时用地图斑共计811个,通过实地核查,其中147个图斑可退出建设用地。

    (四)突出规划“龙头”作用,重点落实规划管控和实施“多规合一”。一是科学引导城市发展,使国土空间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已全面完成伊吾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双评估、三线划定及九大专题报告的编制,以及报审报批前各项准备工作。伊吾县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初步汇报成果,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两次。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阶段。完成伊吾县新型综合能源产业区一园三区总体规划,于2022年9月29日受命委托编制,2022年11月10日已完成初稿。现已全面完成并交付使用。伊吾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已完成系统建设和硬件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建设数据库。及进入人员培训阶段。伊吾县1:1000航测地形图已全面完成,并交付使用。二是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坚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度化、透明化,全面实现线上审批提高规划审批质量,压缩审批时限。切实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规划管理的内部机制,进一步均衡提升城乡规划和建设水平。截至目前共受理80件。办结80件。三是加强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城乡统筹规划水平,健全我县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模式。在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办法的基础上,有效加快审批速度,缩短承诺时限,并按照承诺制进行容缺受理,同时加强对办事程序送审资料收集的指导,对工业园区项目和重点工程实行专人跟踪管理、提前服务,完善服务措施,通过、催办、领办、协办、上门办、网络办等形式全面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对今年哈密市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227个和“六重清单”项目9个(与固投项目不重复的),共计236个项目。项目的前期手续涉及到我局规划、用地等手续办理。其中新建项目129个(伊吾县30个);续建项目107个(伊吾县21个)。均率先完成审批工作。四是按照规划中心的相关职能和范围,制定了工作细则,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抢”项目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主动靠前,积极服务,截至目前共召开专委会2次,审议审定了各类建设项目六十余项;评审并通过了3项规划编制方案;共核发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26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项,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项,规划竣工认可0项。工程建设规划验线30余项。绘制红线图60余项。验线核准16项,纠正放线2项。五是积极配合哈密市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哈密北综合能源产业区规划等各项规划编制调研工作,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生产、村庄分类、城市更新等各项工作,下乡镇帮助谋划项目及专题讲座3场次。帮助企业、乡镇解决实际困难为民办实事2次。全力配合乡村振兴规划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受伊吾县人民政府委托,先后编制完成了淖毛湖哈尔赛村农村社区、吐葫芦乡伊河苑农村社区、下马崖乡新思路农村社区的乡村振兴规划;盐池乡阿尔通盖村养殖区规划、盐池乡阿热买里村活畜交易市场规划、吐葫芦乡小白杨沟村养殖区规划、前山乡民俗风情园规划等近十余乡”" class="remindInfo" title="十余项" readonly="readonly">编制任务,为县财政节省规划编制费用260余万元。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振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两违”建筑排查共570件。核查档案551件、录入系统16件。配合林草部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造林空间,核查造林图斑1314个。回复各部门意见106件,编报信息10篇。积极协助自然资源局其他科室相关工作,我中心今年以来各项规划检查汇报材料均在市局下达要求的第一时间内上报完成。

    (五)竭力持续优化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559件,办结不动产权证书496件,不动产抵押证明57件,抵押贷款总金额66398.6059万元,其它登记6件。二是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加强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3年度完成伊吾五河和胡杨林国家沙漠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同步推进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已完成方案编制、地籍调查、地图制作等工作。三是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和城镇登记数据入库汇交工作,已完最新技术路线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更新,更新后的数据成果已汇交至自然资源部。四是全力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了《伊吾县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公开首问负责制,对于属于不动产登记职责范畴的要立即办理,超出职责范畴的要及时妥善引导、转交。规范不动产登记窗口登记工作人员服务用语、行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按照规范要求监督落实。在伊吾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公开限时办结制并严格落实,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限时结办。制定了伊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制度,登记工作人员按照相关制度约束行为、规范登记。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开展全国不动产登记大厅“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全面“体检”,建立台帐,已将“体检”报告报至自治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面对自然资源管理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人员严重不足,年龄老化、结构不优,综合业务人员缺乏已经成为当前影响事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和瓶颈。二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形势日新月异,全系统在工作超前谋划、统筹兼顾和协调把握的业务能力需要尽快提升,综合素质亟需提高。三是执法力量薄弱,面对自然资源管理新形势、新要求,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日渐凸显,土地、矿产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发生频率增强,自然资源执法手段、部门执法合力还未形成,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的实际需要。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突出在依法依规管理自然资源、用足用活各项自然资源管理政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方面高位推动,注重在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发力用力,全力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抓紧抓实抓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县委部署要求,专题研究、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全面抓好专题教育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提前与厅、市局和县相关部门对接,超前谋划好2024年项目规划和用地报批工作。确保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对接盯紧重点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速度,实行容缺办理,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保障全县各类建设项目快速落地。

    (三)强化规划“龙头”引领作用,持续健全“多规合一”体系。加快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接续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不断加强各级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乡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四)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质量。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积极与厅协调对接,做好淖毛湖矿区内煤炭资源配置,保障优势资源与下游优势产业相结合。按照“六个一批”要求,做好探矿权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优化矿业结构,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五)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动态监测,全力做好生产在建矿山矿区环境专项整治任务,压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恢复”的责任义务,认真完成闭坑、关闭矿山的治理恢复和验收工作。

    (六)加强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哈密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落实好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各项工作。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全县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等其他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流、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七)不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矿产资源市场化法治化配置的实施意见》,取消矿区划定,先登记后编审“两案合一”方案,矿业权延续变更等申请根据矿权管理权限实行企业网上直报,出让收益按服务年限平均缴纳等措施,优化矿业企业营商环境。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不断拓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努力打造不动产登记“伊吾品牌”。

    (八)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网络,加强与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及时转发预警预报信息。加大隐患点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监测预警点正常运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及时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提升人民群众防灾避险能力。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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