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抓好党组织最末梢的党支部工作,牢固树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分层明确各级责任。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细化、量化目标责任,注重可操作性。完善履职承诺,根据个人分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党员的监督。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狠抓落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有章可循,有效约束和规范自我,持续转变工作作风。
(二)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严格责任追究和问责。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二是持续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疏忽任何一个盲点,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
(三)持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哈密市和伊吾县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扎实做好重要节点期间隐患排查,切实排查整治县域内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重大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修订。针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继续对县级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强化机制,完善工作协调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依据各部门、各乡镇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做到预案启动规范,易于操作,展开有序,保障有力,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协同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确保有效应对突发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持续开展“安全服务、安全指导、安全监督”行动。开展安全服务进厂区、安全指导进车间、安全监督全覆盖活动,着实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反三违及安全手续办理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一企一策”帮扶指导,力争2023年全园区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现本质型转变。
(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矿山救护队设施建设,包括办公宿舍楼、训练场。完善消防中队训练场建设,包括应急救援基地化工模拟装置训练设施。提升科技手段,配备无人机、救援机器人。持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全县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并增强“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做到集中储备和分散储备相结合。
(七)“安全员+全民”安全意识素质提升工程。深化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做实电子显示屏、微信、电视台、广告牌等宣传渠道阵地建设,加强园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使用实效,拓宽培训覆盖面,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参加培训取证,引导学校、村居等参与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动,在全县主流媒体设立安全隐患曝光台,曝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及负责人,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八)持续推进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我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规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活动,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为自然灾害防范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支撑。持续做好灾害普查工作。后续将积极配合自治区加快推进评估与区划工作,并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及重点行业领域实际需求,有序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应用。
(九)健全完善综合风险会商制度。构建涉灾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灾害现场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等开展综合研判评估。遇汛期、森林草原高火险期、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节点时段,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会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自然灾害趋势预测信息和重大灾害形势研判意见,形成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或综合会商研判报告。
(十)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哈密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正在起草中,待《哈密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县将参照《意见》稳固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伊吾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将全面强化制度支撑、扎实提升队伍能力,为改革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