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自治区、哈密市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促使我县林草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现将2023年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做如下汇报: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住关键少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召开2023年党建工作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全年重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确保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57次。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谈,班子成员与普通干部谈。四是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相关制度,落实值班值守,开展消防演练1次,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坚持政治引领,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夯实党组织建设,为林草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2023年召开了民主生活会2场次,分别为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了12场“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六是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始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3次,分析研判3次;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和国家安全责任制。七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廉政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制定“三个责任清单”,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道德防线,召开集体廉政约谈会3次。八是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全体在职党员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到振兴社区登记报到,按照街道社区居委会分工,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送文化志愿服务和文明实践活动。
(二)深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理论学习部署要求。一是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计划。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确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三是通过网络学习、线上线下送学、三会一课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截至目前,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研讨14次,累计参与研讨人员42人次;开展集中学习16次,累计参学369人次,累计107人研讨;开展书记讲党课2次,累计42人参学;学习身边的榜样3人次;学习《榜样8》20人次,18人发表反响;召开党员大会2次,召开支部委员会4次,召开党小组会议8次;边检视边整改问题5条,截至目前,已完成5条9个措施的销号;完成并销号专项整治内容1条;完成并销号承接自治区民生实事8条;机关党支部对照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找差距3条。四是完成2023年巡察整改问题54条,整改中政务处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2人,教育提醒12人。
(三)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一是伊吾县林检局通过4个自治区级监测点为主、监测对象进行系统调查和踏查为切入点,对我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工作。2023年共上报月报8期、周报43期、发布预测预报2期,有效地掌握了县域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动态,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对县域内引种的苗木进行审批和跟踪监管,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严防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蔓延。三是2023年对我县调入的苗木开展复检工作,共复检47.7443万株、59批次,其中疆内调运34.8183万株、48批次,疆外调运苗木12.9260万株,11批次,调查木制支撑架5000根,木质包装材料(电缆盘)47批次、木方85立方米。四是向各乡镇发放涂白剂共15吨。五是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9万亩。
(四)开展草原治理工作。一是为了准确掌握鼠情动态、我县草原站技术人员深入鼠害区常发生分别对以大沙鼠为代表的地上鼠开展春季常规监测,监测面积887万亩、其中轻度危害面积7万亩,中度危害面积2万亩,危害鼠种大沙鼠以鼹形田鼠为主、主要分布在盐池镇冬窝子、吐葫芦乡春秋草场、下马崖乡春秋草场、前山乡夏草场以及部分人工草料基地。二是开展春秋两次草原鼠害灭治工作,主要采取地面人工投药开展防治,一般危害区采取建立鹰架利用天敌控制鼠害、做到了不留死角、保障了灭治效果。共完成草原灭鼠面积9万亩、其中灭大沙鼠3万亩、鼹形田鼠1万亩,招鹰控鼠5万亩。三是我县蝗虫危害自5月中旬开始,蝗虫防治任务5万亩,主要分布在前山乡塔拉布拉克,中心村,石磨沟村,西窖泉、玉勒盖蝗害区等区域。四是我县草原工作站技术人员全面开展实地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伊吾县草原虫害监测面积898万亩、其中轻度危害面积7万亩、中度危害面积7万亩。五是投放2800只治蝗鸡,治蝗面积2万亩,投放2200公斤低毒性生物农药治蝗4万亩。六是粉红椋鸟防治面积6万亩、生态防治2万亩。七是根据自治区草原总站监测的技术要求、2023年完成返青期监测围栏内3个,围栏外3个样方,国家级固定监测点1个,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37个点,枯黄期监测点5个样地15个样方的地面监测工作。八是认真落实草原奖补政策,划定根本草原751.2万亩,划定禁牧草原253.55万亩,划定草畜平衡区域494.15万亩。九是2022年盐池镇六千亩实施了人工与机械补播野生牧草试验田20亩,多年生野生牧草,2023年天然草地野生牧草种子进行人工采集已完成、前山乡西窖泉980亩改良地块部分补播工作已完成。
(五)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2023年我县未发生森林草原安全事故及事故处置、救援情况。二是坚持将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淖毛湖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和下马崖巡护大队、各乡镇管护站对各自辖区内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按规定及时上报火情。三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大排查大整治,2023年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排查林区、牧区及其周边居民点、输变电线路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同时淖毛湖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下马崖巡护大队、各乡镇管护站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巡查、火险隐患排查、宣传等工作。检查次数6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800人次,发现隐患3条,其中限期整改3条,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目前已整改完毕,宣传150余次,6000余人次、应急演练7次,涉及人员150人。
(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巡护,2023年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在鹅喉羚、北山羊、盘羊等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累计投放饲草料10余吨。野生动物巡护巡查150余次,出动人数700余人次、出动车辆150台次。二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2023年林草局通过“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12”植树节、“5.12”防灾减灾日、“6.3”世界环境日、“6.16”安全生产月等重要宣传日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七)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一是持续完善林长制组织机构体系。二是根据《伊吾县林长巡查制度》相关要求县、乡镇、村三级林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巡查工作。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协助林长做好本责任区域的巡林工作,县林长制办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并进行通报。重点对森草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火、草原禁牧和林长制宣传等情况开展巡查,始终推进林长制工作扎实开展,主要问题是林带中有垃圾造成火灾隐患、禁牧区放牧、禁牧围栏损坏等情况。县、乡、村(社区)级林长如期开展巡林工作。三是2023年召开林长会议1次,对乡镇开展3次督导督查,报送20篇林长简报信息。
(八)开展公益林管护工作。一是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林草局与各管护站,各管护站与管护员层层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目标责任书》,确保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每个管护责任人。二是年初,管护中心与95名管护人员续签管护合同书(淖毛湖镇1,盐池镇各1人6月份新聘用,正试用期)。制定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任务分配,并严格要求管护员根据巡护情况认真填写巡护日志,以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2月6日-11日(分两批次进行)中心管护站工作人员对各乡镇管护站管护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以理论学习、军事训练、国家级公益林管护APP操作、防灭火装备操作培训、扑火战术训练及扑火演练等形式开展。
(九)落实林果业提质增效工作。一是2023年我县计划补植补造330亩,经自查,2023年伊吾县补植补造实际完成面积为352.46亩,面积核实率为100%,平均成活率为70%以上,合格面积(成活率在70%以上)为346亩,合格率101.13%。二是2023年9月我站技术人员对各乡镇农田防风林管护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经我局技术人员自查,我县参加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的农田防护林带,保存率达到66.43%。三是2023年巩固提升县级示范园2个,合计1000亩(其中,苇子峡乡杏树500亩、盐池镇沙棘500亩)。四是完成2023年惠民政策验收工作。包括果树(苹果、杏树)嫁接补贴;农牧民葡萄品种改良补贴;沙棘补贴。五是聘请林果技术专家,强化林果科技培训。加强冬季培训攻势,抓好现场培训。让先进适用的果树管理科学技术助力林果业高质量的发展,截至目前完成各类培训36场次,培训人员1116人次。其中党校主体培训2场次,194人次。六是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进一步推进林权类登记资料的移交工作,共整理各类林权登记证书616本,并整理出各类台账。
(十)进行林草湿荒综合监测。一是林草湿荒综合监测举证图斑2030余个,目前已完成全部图斑的举证,并上报自然资源部门审核。二是积极配合国家林草局昆明院完成《乃楞格尔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制。
(十一)开展退耕还林工作。使用无人机对全县1.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航测,并通过航测影像进行三维正射对其进行保存率、成活率以及面积的核查,同时对规划期因坐标系不同导致的偏移进行全面修正。
(十二)案件办理及林草地征占情况。一是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中,依法办理占用草原项目49件、涉及面积149.7199公顷,其中永久占用草原项目25件,涉及面积50.0244公顷,缴纳草原补偿费130069.02元、牧民安置补偿费537857.71元;临时占用草原项目24件,涉及面积99.6955公顷,缴纳草原补偿费167371元。二是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中,依法办理占用林地项目51件,涉及面积116.2691公顷,缴纳林地、林木安置补偿费1732.528万元。其中,长期使用林地24件,涉及面积56.0778公顷,缴纳林地、林木安置补偿费1645.4415万元,3件正在审批中;临时占用林地21件,涉及面积29.6701公顷,缴纳林地、林木安置补偿费87.0865万元;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6个,涉及面积32.6244公顷。三是受理哈密市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投诉17件,办结17件,办结率100%。四是办理林木采伐证14件。
(十三)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林草项目共5个,新建项目3个,续建项目2个:
1.续建项目:一是哈密市伊吾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8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9月6日完成招标,目前已完成瞭望塔安装,正在进行监控设备安装。支付资金163.04万元。二是伊吾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等生态保护-森林防火补助)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抓紧时间推进项目实施,支付资金41.79万元。
2.新建项目:一是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截至目前,已完成1-12月管护任务,支付资金533万元。二是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森林防火)。截至目前,已完成招投标,支付资金20万元。三是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付资金164.2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力量不足、半专业化队伍建设滞后且人数不足,大部分乡镇消防物资储备不足。二是林政执法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未设立专门林草行政执法机构,专业执法人员经验不足,执法能力欠缺。三是林果产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不强,科技培训力量不足,缺乏林果专业技术及其相关技术指导流程。林果提质增效力度不够,部分乡镇林果品种杂乱,加之田间管理较差,造林林果品质差和产量低,严重影响农牧民开展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性。四是各乡镇对农田防风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等管理、管护重视不够,存在成活率和面积减少情况。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全面推进建立林长制,召开2024年林长制工作会议,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规范巡林调研工作,深化林长制业务培训。
2.进一步强化草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防护林生态效益,保障农牧业稳产丰产、促进民生发展;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抓好虫害防治,继续做好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工作;认真实施项目,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按时完成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2024年鼠害防治面积5万亩、虫害面积7万亩,认真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建立任务和国家无鼠害示县建立任务;推动和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根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禁牧区域的管理,按照制定的减畜方案完成减畜任务,逐步实现草畜平衡。
3.加强林地保护利用和森林督查,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4.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着力加强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森林草原监督检查、巡护巡查、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继续深入排查本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查清查透基础性风险。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工作。
5.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牢固树立绿色防治理念和促进森林健康理念,强化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救灾和执法能力建设,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防治,坚决杜绝重大疫情的人为传播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保障科学绿色防控。持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检疫执法和专项调查工作、防治减灾工作。实行县、乡、村联合防治机制,加强现有防治队伍培训工作,成立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能够及时有效得到防治,确保我县林业跨越式发展,为我县林业生产提供生态保障。
6.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强化野生动植物的管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面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检查、巡护巡查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培训学习、宣传教育等工作。
7.透过日常督查,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针对未开工项目,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对项目施工单位的服务,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的督促管理,技术指导服务。对项目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8.公益林管护工作。一是根据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进一步督促管护员日常巡护工作。二是加大对管护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和监管力度,2024对管护人员培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