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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能
2021-04-20 18:37     (点击: )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研究拟订伊吾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拟订并组织实施伊吾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政策,建立并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用工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县内外招聘广告审批工作;负责伊吾县技能大赛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和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组织起草伊吾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管理的运行情况实施行政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5、承担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统计管理。负责就、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哈密市工伤认定和鉴定管理流程办法,指导监督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工作;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

7、贯彻落实执行中央、自治区、哈密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哈密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市、县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疆(回疆)工作和定居政策;负责伊吾县继续教育基地的资格审查、评估;负责核发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工作,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工作。

10、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伊吾县农民工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案件。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定信访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承办伊吾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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