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0个科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牧工作服务中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保障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牧业机械推广站、农牧业机械培训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组成。
农业农村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电文、会务、档案、政务公开、财务、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扶贫工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督检查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审批、发放、年审、注销各种许可证。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督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动物防疫案件。负责进出境动物及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检疫监督有关票、证、章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拖拉机、其他农业机械牌证的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和证件发放工作。负责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
畜牧工作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畜牧、兽医、饲料行业地方性规章、发展规划、标准、产业政策、重大科技技术公馆措施;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发展和畜牧业内部结构调整,合理开发利用畜牧业资源;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辖区内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加以落实实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全县动物疫情监督检测、诊断,流行病学的调查。负责动物疫情汇总、分析、疫情报告和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国家计划检测、免疫效果检测评估的采样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保障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实施计划。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其计划执行。负责单位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工资、奖金等造表发放工作,及时扣缴各项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水电费、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费。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渔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种子、种苗、农药鱼用饲料等农业投入预测报告和土肥分析化验。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村能源、饲料、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现代农业发展。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放计划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规范村级财务。抓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使用权流转及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统计。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规范运行。贯彻执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农村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价,编制农村能源发展计划。指导、监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面源污染监督防治。
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追溯、风险评估、信息收集发布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监管工作。负责种植、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的落实。指导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优质产品的复查检验。负责有关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
农牧业机械推广站。做好农牧业机械化的管理与服务,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新农机具实验示范。落实农机惠农政策。
农牧业机械培训学校。负责开展农机技术培训,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机操作手培训工作;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负责开展农牧业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研究伊吾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参与相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起草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方案办法、措施和标准;督促检查指导上级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国家、自治区开展县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统筹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组织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协调开展对口援疆帮扶、定点帮扶、行业帮扶和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推进县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参与组织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协调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实用技能培训,协调指导加强乡村公益岗位管理;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宣传工作、教育培训,协调处理过渡期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关舆情,协调乡村振兴系统加强干部人才和队伍建设;承担伊吾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履行职责;完成伊吾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哈密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年1月17日
伊吾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