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吾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春耕生产工作,以建设现代农业为核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不断提升优化产业机构,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现将伊吾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1.坚持把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农业生产总体情况良好,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2023年种植农作物7.03万亩,其中:小麦1.5万亩,哈密瓜4.3万亩,花生油料作物1899亩,其他作物1.04万亩。畜牧养殖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小畜换大畜、劣畜换优畜”,加大土种公牛去势、淘汰、育肥圈养等,引进良种公牛,2023年组建4个牛核心群、骆驼核心群6个,补贴资金100万元,不断扩大优良种群规模,提高良种繁育和供种能力。
2.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下大力气抓好粮食安全生产,确保1.2万亩的粮食生产面积。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伊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粮食任务下达后,召开粮食安全生产保供工作专题会,确定粮食种植区域为盐池镇、吐葫芦乡、苇子峡乡、山南开发区,共计种植春小麦15071.89亩(其中:盐池镇14150亩,吐葫芦乡852.1亩,苇子峡乡62亩、山南开发区7.79亩),任务完成率125%。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公司+合作社+农户”种植模式,目前流转至合作社土地8254.07亩,实现规模化种植,切实解决种植后顾之忧。三是提升新育品种的种植。2023年小麦主栽品种为新春44号,良种覆盖面积达到93%,试验品种为核春115号,该品种生育期为99天,抗倒伏能力好,产量达691公斤,创历史新高。四是全力保障做好农副产品销售。全年哈密瓜共采收4.3万亩,产量10.75万吨;小麦15071.89亩,产量6871.28吨,平均亩产455.9公斤,较去年增产15公斤,已完成4000吨生产任务,产量完成率171.8%。
3.持续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高效落实各类惠农补贴发放,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一是2023年,种植业保险投保面积4.01万亩,总保费270.05万元,投保牲畜16.6103万头(只、口、峰),总保费:864.24万元。县财政预算570万元,对县域农户及建档立卡脱贫户主要农作物和牲畜保险等进行全方位扶持,2023年,脱贫户农业保险达到100%全覆盖。二是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惠农政策资金5715.68万元。其中: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43.96万元;种植业相关补贴596.87万元;落实草原生态奖补2921.27万元;落实畜牧各类补贴1813.05万元;兑现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40.53万元。三是保障农牧民根本利益,促进农牧业稳步发展。共实施各类项目16个,总投资3735.98万元,截至目前,13个已完成,3个正在推进中,支付资金3601.2029万元,资金支付率96.4%。
4.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打造全季节高效设施农牧产品供应基地,丰富居民的“菜篮子”。一是截至目前,全县种植344座设施大棚,产出各类蔬菜共计281.9吨(韭菜、菠菜、芹菜、蕃茄、辣椒、茄子等),预计销售额达290万元。二是截至目前,全县各类牲畜存栏11.14万头/只(不包括家禽),其中:牛存栏2.11万头,同比增长17.32%;羊存栏7.27万只;马0.47万匹,同比增长4.4%;骆驼0.53万峰,同比增23.25%。牛出栏0.47万头,同比增长0.47%;羊出栏4.45万只;肉产量2644.03吨,禽蛋产量116吨,奶产量1307.5吨;小畜换大畜效果显著,牛、骆驼、马存栏量明显上升。三是及时开展县级农产品检测及各乡镇监管站速测。对全县县域内生产或销售的260种农产品进行抽检,农药残留合格率99%。同时,各乡镇监管站已抽检5100个农产品,速测结果均合格,农残留合格率100%。同时,积极推进创建自治区第五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5.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化肥农药“双减”工作,全面保障耕地质量。一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持续做好加厚地膜的推广应用,加大农业“白色污染”防治宣传力度。截至目前生产企业生产厚度0.015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10吨,淖毛湖镇供销社地膜筹备量158吨,已销售农用地膜155吨,农田地膜回收净重量约197吨,回收率达85.2%。二是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双减”技术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技术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化栽培技术。哈密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每年稳定在4万亩左右,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制定了3个哈密瓜配方施肥体系,改变了农户盲目施肥、追大肥现象。真正从“源头”上管控了农药化肥使用量,为推动化肥减量增效夯实基础、提供长效机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6.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提高特色农业质量效益。一是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2.4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85%以上。共出动人员92人次,检查拖拉机224台、大型工程机械458台、年检拖拉机212台,拖拉机注册登记10台、大型工程机械注册登记466台、办理大型工程机械操作证443台。办理行政案件7起,结案7起,处罚1200元。二是严格农资大家市场检查。开展种子监督执法,对县域内9家农资经营主体进行逐一排查严格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经营种子、化肥、农药等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排查64家农资店,查出1件、立案1件、结案1件,罚款300元。三是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测。全县产地检疫共有14451头只。伊吾县有生猪定点屠宰点1个、牛羊集中屠宰点2个,屠宰检疫84696公斤,确保了上市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畜禽养殖场、屠宰点和散养户家抽查尿样,塑化剂指导、自检和监督检测共158份,未发现有使用瘦肉精的情况。
7.加快畜牧业良种繁育、现代畜禽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对吐葫芦乡全脑村和盐池镇铁日勒尕村2个大型养殖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农牧民建设现代化养殖棚圈95座,按照惠农政策补贴要求,每平方给予农户300元补贴。二是以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开拓现代畜牧业为方向,以养殖园区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加强牧民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伊吾县2023年度品种改良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品种改良工作。三是持续抓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伊吾县根据实际统筹做好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年累计免疫各类畜禽23.1722万头/只,防疫进度100%。相比2022年,牛羊个体阳性率分别下降20%和28%,下降明显。四是顺利完成自治区“飞行检查”和哈密市春季动物防疫集中监测考核工作,配合自治区抽样样品60份,哈密市采样120份,自检抽样350份,全面做好动物防疫评估。
8.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应对自然灾害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农牧民损失。一是为统筹推进防洵抗旱和农牧业生产工作,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组建了以中青年党员干部为主要力量的灾害应急队伍。结合我县农业畜牧业情况和单位实际,制定了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2023年落实畜牧业方面中央财政生产救灾资金9.4万元,用于抗灾保畜调运、储备饲草料、灾后恢复生产等。2022年末至2023年初,落实市级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100万元,用于饲草料调运补贴及防灾饲草料储备。二是联合各乡镇做好饲草储备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入户宣传,鼓励农牧民做好积极抗旱准备,使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防灾抗灾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并督促农牧民抢抓农收时机,积极自主备草备料。三是在确保后备母畜和种畜的前提下,引导鼓励农牧民群众克服惜售思想,加大牲畜出栏,早出栏、多出栏,减轻饲草料供应压力,转化为储备资金,保障牲畜安全越冬。全县农牧民现已储备饲草料1.23万吨,发放饲草料补贴45万元。
9.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各类贷款政策,增强产业联农带农作用,提高土地经营流转率。一是科学制定《伊吾县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经伊吾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现认定新疆中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华创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伊吾县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3年新疆中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华创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哈密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积极向上推荐培育哈密瓜和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创建。通过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促使合作社与脱贫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托养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脱贫户更多分享收益。二是全县三家涉农金融机构完成授信并发放农业贷款1.576亿元,助力乡村产业发展;2023年度审批发放小额信贷245户1038.5万元。三是不断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继续沿用脱贫攻坚期“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2023年全县6家涉农企业、72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105人,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管分红等形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1350户,年均发放托管养殖分红额达130万元以上,农户自主经营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四是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和规范工作的指导力度。今年,结合机动地规范管理活动,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工作。全县村集体机动地面积2385.58亩,其中:出租面积1582.3亩,其中:出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承包面积204.7亩,出租农户的面积1329.6亩,出租企业的面积48亩,每亩平均出租价格667元。签订村集体机动地出租合同宗数223宗,签订合同率100%。
10.着力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由单一的农副产品生产向科研、加工、观光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拓展,多路径壮大集体经济,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一是伊吾县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6家,今年组织2家企业已成功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创建,主要对驼奶、驴奶、沙棘、沙棘汁等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积极组织相关涉农企业参加长沙、青岛、漯河、驻马店、江苏等地的农产品博览会,提升企业影响力,促进特色农产品的销售和品牌建设。二是开展农产品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工作,新疆华创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产量1000吨,总产值1000万元,新疆中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产量110吨,总产值4077.1万元,新疆冰雪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总产量1吨,总产值200万元,新疆伊吾玉龙奶业有限公司产品总产量6吨,总产值131.6万元。三是启动实施4000亩戈壁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农光互补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伊吾县盐池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自治区级哈密瓜产业园建设项目、苇子峡乡螃蟹养殖项目以及推动原喀尔里克屠宰加工厂的建设,盘活资产,夯实集体增收的基础。
11.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高质量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抓好农民合作社经营主体管理,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严格落实《哈密市关于加强整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的通知》(哈市党农领字〔2020〕4号)要求,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等风险防范制度,对全县家庭承包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进行审核备案,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规范率达到90%以上。二是在维护村集体和农户合法土地权益、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前提下,对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行有效监管,鼓励、监督并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投资农业,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县土地流转面积8254.07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2%,较2022年增加了437.26亩,涉及农户736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57.6%,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规范率达98%以上。三是依托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做好全县3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核实工作,同时完成了伊吾县20个村的1479.5亩集体土地上图工作。同时,联合伊吾县农业银行、华安公司及玖泽财务公司成立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并联合农行及新疆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技术服务公司,对7个乡镇(开发区)的乡村两级三资管理人员及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华安公司及玫泽财务公司)共242人进行了“三资管理”培训。四是重点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效益发放工作,持续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指导工作,突出抓好政策扶持、财务规范、制度完善、运行顺畅,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政府项目,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大做强,让更多股民享受到改革红利。五是坚持县域规划“一盘棋”,做到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完成15个有条件的、有需求的村(社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和管理。扎实推进2023年10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投资24380万元实施项目20个(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276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9938万元,地债资金5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25个,完工率83.3%,已支付各类衔接资金18336.11万元,支付率98.89%。组织村、镇先行对照示范村建设“八个好、29项指标”逐条梳理存在问题,适时召开示范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存在创建短板弱项的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制定改进提升计划,确保有力有效推进示范村创建。六是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围绕乡村建设“183”重点任务,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大向村覆盖、往户延伸力度,集中力量优先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结合乡村建设要求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制定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谋划实施10个方面33个乡村建设项目,依托精品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乡村建设水平,着力打造“人居环境改善为先导、产业提质增效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为支撑”的乡村建设新模式。
伊吾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