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伊吾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伊吾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1.坚持把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农业生产总体情况良好,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2022年种植农作物6.14万亩,其中:小麦1.63万亩,哈密瓜4.09万亩,花生300亩,棉花350亩,玉米217.5亩,其他作物0.32万亩。畜牧养殖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小畜换大畜、劣畜换优畜”,加大土种公牛去势、淘汰、育肥圈养等,引进良种公牛,2022年组建10个牛核心群,落实市级专项资金100万元,已完成冷配数1933头、自然交配2520头。
2.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下大力气抓好粮食安全生产,确保1.1万亩的粮食生产面积。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伊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粮食任务下达后,先后两次召开粮食安全生产保供工作专题会,确定粮食种植区域为盐池镇、吐葫芦乡、苇子峡乡,共计种植春小麦16325.1亩(其中:盐池镇13279.4亩,吐葫芦乡2777亩,苇子峡乡268.7亩),任务完成率146.85%。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公司+合作社+农户”种植模式,目前流转至合作社土地8231余亩,实现规模化种植,切实解决种植后顾之忧。三是结合伊吾县历年气象资料及小麦种植情况,组织农业专家科学研判,选取小麦良种“新春”系列和“粮春”系列作为主要种植品种。四是2022年小麦总产量6838吨,平均亩产418.9公斤,较去年亩产提高60公斤,打破历史记录。
3.抓好农牧业生产工作,全力保障哈密瓜销售。工作人员对哈密瓜种植户进行摸排,明确哈密瓜成熟时间、品种、面积、是否已订售、订售价格等信息,摸清底数后,并将哈密瓜销售信息向全国供销平台推送,为哈密瓜销售服务,增加农户收入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共采摘销售哈密瓜面积4.09万亩,总产量12.8万吨(其中商品瓜9.3万吨),亩均收购价5600元(较2021年亩均4160元增长34.6%),销售总额5.2亿元。(其中电商销售2000吨,每公斤5元,合计1000万元。)
4.持续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高效落实各类惠农补贴发放,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一是2022年,种植业保险投保面积3.73万亩,总保费258.61万元,其中:小麦投保面积1.63万亩,保费48.9753万元;哈密瓜投保面积2.096万亩,总保费209.6306万元。投保牲畜54459头(只、口、峰),总保费:1121.1万元。县财政预算280万元,对县域农户及建档立卡脱贫户主要农作物和牲畜保险等进行全方位扶持,2022年,脱贫户农业保险达到100%全覆盖。二是2022年预计共发放农业、畜牧业各类补贴资金4289.58万元,涉及农户5566户。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覆盖小麦16162.9亩,发放补贴资金291户农户185.87万元;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覆盖面积16325.1亩,发放补贴资金186.10614万元,300户;落实草原生态奖补面积751.2万亩、3389户、2921.27万元;发放强农惠农政策补贴996万元,涉及农户1877户。
5.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打造全季节高效设施农牧产品供应基地,丰富居民的“菜篮子”。一是截至目前,全县种植106座设施大棚,产出各类蔬菜共计104.2吨(韭菜、菠菜、芹菜、蕃茄、辣椒、茄子等),预计销售额达114.37万元。二是预计2022年底,各类牲畜存栏量达10.29万头/只,各类牲畜出栏7.52万头/只,产肉3163.3吨,奶产量1250吨,同比增长10.41%,禽蛋产量285吨,农产品有效自给率达90%以上。三是共检测260批次农产品,其中:监督检测52批次,例行监测208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农药残留合格率100%,总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并一次性通过自治区盲检。各乡镇监管站已开展速测实验,截至目前,抽检2444个农产品样品,速测结果均合格,农残留合格率100%;同时,积极推进创建自治区第五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6.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化肥农药“双减”工作,全面保障耕地质量。一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持续做好加厚地膜的推广应用,加大农业“白色污染”防治宣传力度,指导各乡镇(开发区)的农田地膜使用、回收工作,严格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工作,共出动16人次,对5个乡镇5万亩耕地地膜及滴灌带回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督促乡进行整改,整改效果较好。加强对农田地膜销售、使用和废旧农田地膜回收利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域内销售点及回收加工点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销售小于0.012毫米的情况;针对淖毛湖的残膜回收加工网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双减”技术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技术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化栽培技术。哈密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每年稳定在4万亩左右,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制定了3个哈密瓜配方施肥体系,改变了农户盲目施肥、追大肥现象。真正从“源头”上管控了农药化肥使用量,为推动化肥减量增效夯实基础、提供长效机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7.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提高特色农业质量效益。一是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2.4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85%以上。共出动人员72人次,检查拖拉机195台、大型工程机械58台、共审验拖拉机183台,下派农机技术员41人次检修各类农机具1397台(架)、检修保养各类拖拉机526台。办理行政案件2起,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11个。二是开展种子监督执法,对县域内9家农资经营主体进行逐一排查严格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经营种子、化肥、农药等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排查23次共计73家农资店,发现违法问题1个,立案1件,结案1件。
8.加快畜牧业良种繁育、现代畜禽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以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开拓现代畜牧业为方向,以养殖园区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加强牧民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伊吾县2022年度品种改良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品种改良工作。二是持续抓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伊吾县根据实际统筹做好202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春季动物防疫从3月20日起,5月20日结束,累计免疫各类畜禽14.66万头只,防疫进度100%,已顺利通过哈密市春季动物防疫集中监测考核。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于9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全县累计免疫各类牲畜12.53万头(只),防疫已完成,已做好迎接哈密市秋季动物防疫集中监测的准备。同时,根据《哈密市2022年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集中监测情况通报》(哈市防重字〔2022〕3号)涉及我县的3项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顺利完成自治区“飞行检查”和哈密市春季动物防疫集中监测考核工作,配合自治区抽样样品155份,配合哈密市采样420份,做好动物防疫评估。
9.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应对自然灾害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农牧民损失。2022年伊吾县农业受到气候高温干旱影响,共有369.16万亩草场、7.64万头(只)牲畜受到旱情影响。一是伊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伊吾县2022年防灾保畜饲草料补贴方案》,鼓励农户积极备草备料,给与农户采购饲草料0.3元/公斤补贴,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了《伊吾县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二是联合各乡镇做好饲草储备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入户宣传,鼓励农牧民做好积极抗旱准备,使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防灾抗灾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并督促农牧民抢抓农收时机,积极自主备草备料。三是在确保后备母畜和种畜的前提下,引导鼓励农牧民群众克服惜售思想,加大牲畜出栏,早出栏、多出栏,减轻饲草料供应压力,转化为储备资金,保障牲畜安全越冬。全县农牧民现已储备饲草13400吨,储备饲料2700吨,备草备料仍在积极进行中。
10.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各类贷款政策,增强产业联农带农作用,提高土地经营流转率。一是科学制定《伊吾县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经伊吾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现认定新疆中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华创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2022年度伊吾县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以上2家企业正在申报哈密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促使合作社与脱贫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托养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脱贫户更多分享收益。二是全县三家涉农金融机构完成授信并发放农业贷款8245万元,助力乡村产业发展;2022年度审批发放小额信贷45户178万元,政府全额贴息5.12万元。三是不断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继续沿用脱贫攻坚期“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2022年全县6家涉农企业、77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105人,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管分红等形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1430户,年均发放托管养殖分红额达130万元以上,农户自主经营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四是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和规范工作的指导力度。今年,结合机动地规范管理活动,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工作。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816.81亩,其中流入合作社面积7531.81亩,流入农户和其他主体面积285亩。签订流转合同宗数991宗,土地流转租金每亩主要在200元—1000元之间。完成全县21个村集体1700亩机动地上图工作。
11.着力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由单一的农副产品生产向科研、加工、观光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拓展,多路径壮大集体经济,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一是伊吾县共6家涉农企业,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100余人,农产品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品牌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2022年预计农产品加工值17.15亿元(其中农产品初加工值16.31亿元,农产品精深加工值0.84亿元),同比增长44%。二是2022年实施伊吾县驼奶产业提质增效援疆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90%,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提升伊吾县骆驼奶产业生产技术水平,建立健全产学研用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特色畜牧养殖经济效益。伊吾县下马崖乡新丝路社区特色果品加工孵化援疆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70%,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周边农业、食品、交通、物流等产业群的相互支撑,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三是2022年新建2家星级农家乐和1家民宿,目前施工部分已完成,材料已上报,待市级验收,进一步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四是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资产,夯实集体增收的基础。村集体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转让等多种方式及多种渠道整合村集体的房屋、土地等资源,把闲置、规模小或利用率较低的资源转化为经营性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集体创收。我县有7个脱贫村(前山乡塔拉布拉克村、石磨沟村、金牧新村,盐池镇阿尔通盖村,吐葫芦乡甘沟村、托背梁村、沙梁子村)。2022年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137万元(经营性收入127万元)。
12.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高质量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抓好农民合作社经营主体管理,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严格落实《哈密市关于加强整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等风险防范制度,对全县家庭承包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进行审核备案,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规范率达到90%以上。二是在维护村集体和农户合法土地权益、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前提下,对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行有效监管,鼓励、监督并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投资农业,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依托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全县3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2021年清产核资工作。据统计,全县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资产总计10811.14万元,流动负债93.78万元,所有者权益10717.36万元。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2.63万亩。四是重点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效益发放工作,持续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指导工作,突出抓好政策扶持、财务规范、制度完善、运行顺畅,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政府项目,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大做强,让更多股民享受到改革红利。经过两年的集体资产经营、开发等形式该合作社经营性资产收入达到了58万余元,今年3月21日开展首次集体收益分红,每股420.28元的标准,总发放分红金额22.0647万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了村民的认可。五是伊吾县苇子峡乡作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乡,已向哈密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了土地确权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数据,完成基础工作。
13.顺利推进各类项目实施,保障农牧民根本利益,促进农牧业稳步发展。2022年共实施各类农口项目23个,总投资3999.41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资金3782.41万元,地方财政127万元。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12个,完成率52%,资金支付3712.97万元,资金支付率93%。
伊吾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