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党组书记、副局长:吴刚
负责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全面工作。主持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分党组、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负责深化改革等工作;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伊吾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联系党支部,负责与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党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派驻纪检组、机关工委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二、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党组副书记、局长:陈轶明
主持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行政业务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负责水、气、土壤、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环境应急管理(行业安全)、排污许可金额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管理等工作。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伊吾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
负责与哈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辐射环境监测站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三、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成员、副局长:帕塔尔·阿迪力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项目实施等工作;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内部)和保密工作;政务综合协调、分局办公运转、财务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档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信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统计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防灾减灾、分局服务保障等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协助局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与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综合业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四、挂职副局长:孟志豪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信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统计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防灾减灾、分局服务保障;承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协助分党组书记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与哈密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综合业务科、污染防治科、哈密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监测站、监控中心等处室的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