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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财政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
2024-02-26 10:38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伊吾县财政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部门编制的《伊吾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伊吾县财政局主要采取在伊吾县政府网上公开和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开形式。

伊吾县政府网址:http://www.xjyiwu.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伊吾县财政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获取方式

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登录伊吾县政府网查阅。

五、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伊吾县财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伊吾县财政局申请获取。伊吾县财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伊吾县财政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伊吾县财政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伊吾县财政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伊吾县财政局申请获取的,伊吾县财政局将依法处理。

受理机构:伊吾县财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伊吾县财政局,办公地址为伊吾县振兴路300号,行政政府2号办公楼三楼,办公时间为机关工作时间。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902-6739518,传真号码:0902-6739518,邮政编码:839300。

提出申请:向伊吾县财政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哈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哈密政府网(www.hami.gov.cn)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伊吾县财政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哈密政府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www.hami.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伊吾县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伊吾县财政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伊吾县财政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伊吾县财政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伊吾县财政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伊吾县财政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伊吾县财政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收费标准:伊吾县财政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哈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伊吾县财政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902-6739518,地址:伊吾县财政局,邮编:8393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伊吾县财政局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伊吾县财政局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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