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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3-09 13:06     (点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伊吾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县政府及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我县公安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伊吾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合力,积极开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移动新媒体方式公开公安工作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伊吾县公安局通过“伊吾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余条,通过“伊吾警方”抖音号发布信息52条。2020年伊吾县公安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项目46项,行政处罚项目51项,行政强制项目6项,行政确认项目28项;行政奖励项目4项,其他行政权力项目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伊吾县公安局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为0。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伊吾县公安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为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0

83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3

0

2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0

7507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5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结果他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结果他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悟不深,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此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下一步我局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一把手工程”位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文件,带头吃透精神,带头回应关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重视、多关注、多批示、多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覆盖面不足伊吾县公安局目前主要通过“伊吾警方”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对外发布公开信息,关注人数不足6000人,造成信息公开受众群体不足,没有产生应有的社会效果。今后将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和推介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增强群众的知晓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社会效果。

(三)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水平和答复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主动公开的政策、决策精神的解读需进一步深化,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积极参加市局和县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开展局层面各部门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伊吾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伊吾县公安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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