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强化理论武装,抓好党风建设
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第一主课。要求党员干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领学与自学相贯通,读书与履职相促进。2023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5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党支部集中学习40余次。二是工作中抓好“五个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政治生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支部开展党员忠诚教育、政治建设全面体检,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场次,80余人次;召开党员大会5场次;支委会13场次;书记讲党课4场次,40人次。
二、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
1.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累计为207户334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15.02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93.67万元、发放城市低保21.34万元。
2.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开展情况。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20人,其中分散供养3人、集中供养17人。累计发放特困分散供养生活补贴3.312万元,护理费1.32万元。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17.77万元,护理补贴12.60万元。
3.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临时救1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74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全县共有323名残疾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中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304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72人,享受双重(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53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7.795万元,其中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40.172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7.623万元。
5.高龄津贴工作开展情况。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年累计1341人发放高龄津贴269.675万元。
6.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全县贫困家庭大学生共有123名,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大学生116人、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7人。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生活补助57.74万元、发放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5.32万元、发放学费41.4万元。。为伊吾贫困家庭大学生3人发放哈密商业银行资助学费、生活费及交通补助3万元。
7.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补贴及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开展情况。60周岁以上老年人3001人发放2022年乘车补贴120.04万元。为伊吾户籍老年人2724人购买一份50元意外伤害保险共计13.62万元。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会议10场次、参与人数130余人次,观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片3场次、40余人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3场次、参与工作人员及老年人40余人次。组织组织安全隐患排查18次,总计排查安全隐患30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地名区划、基层政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一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方面,根据市局安排,伊吾县开展与巴里坤县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联合年检工作1次,对界线界桩进行了维护验收,并签订责任书。二是志愿服务方面,发布志愿项目2398个,时长39780小时,人均服务时长9.79小时。三是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殡葬建设。严格按照哈密市民政局文件要求,对违规乱建公墓、“活人墓”等进行专项治理。
五、婚姻家庭工作
婚姻登记工作。办理结婚登记85对,离婚登记60对,补发结婚证77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