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脱贫攻坚,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严格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持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二是严格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密切关注服务对象特别是鳏寡孤独老人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稳步推进农村幸福大院建设;三是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278人(次)。
二、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提升社会救助质量。优化简化救助申请审批程序,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等方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持续抓好“双集中”工作。积极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改革,不断提高供(收)养“一老一小”的补助标准,改善居住环境,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配备和落实好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五保”老人和孤儿的幸福指数。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一是落实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政策。落实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将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的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对孤儿、低保家庭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与补贴;二是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能力。持续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加强日常综合监管,加大移风易俗、文明绿色殡葬宣传引导力度;三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倡导婚俗新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活动。
四、聚焦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和谐氛围
一是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健全完善伊吾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开展村委会成员缺额补选工作,新增补选村委会委员。对伊吾县域内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进行了优化整合,撤销了21个行政村,合并成立了7个农村社区,并对新成立的农村社区的标准名称、行政村属性以及工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二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规范区划变更上报、审核、论证和报批程序,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编制出版《伊吾县行政区划图》,现已定稿,准备印制;三是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有序发展。加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监管,规范慈善捐赠活动。严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