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伊吾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本部门机构概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2.本部门工作职能;
3.本部门机构领导、职责分工;
4.本部门内设机构。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在伊吾政府网上公开的方式。
伊吾县政府网址:www.xjyiwu.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工作机构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伊吾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办公地址:伊吾县喀尔里克路677号伊吾县小微企业创新示范基地,联系电话(传真)0902-7170133,邮政编码839000。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09:30-13:30、16:00——20: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09:30-13:30,15:30-19:30。
五、获取方式
凡属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登录伊吾政府网查阅。
六、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投诉电话0902-717013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