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草拟、审核(签)和翻译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翻译和纪要整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和车辆保障工作。承担国家及部委领导,自治区及厅(局)领导,其他地州(市)领导,外省、区、市领导,大企业、大集团领导,政府及企业各类考察团来哈接待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调研、汇报材料和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日常文电收发分阅保密处理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四、负责收集整理编发上报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工作,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承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决策事项以及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落实,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长信箱等来电来来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指导的指示批示。
八、承担负责指导监督伊吾县政务公开和协调推进伊吾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伊吾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各项经费预算、收支管理,对所属单位的财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等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和哈密市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
十一、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务。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协调推进伊吾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并对外事工作履行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政策指导、情况通报、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和干部培训等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哈密市脱贫攻坚、移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写制定脱贫攻坚规划、移民安置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稽察和督查巡查。
十四、负责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协调、推动、督查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政策、机制精准落实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法,做好督查巡查工作。
十六、统筹制定县本级用于贫困乡镇(开发区)脱贫攻坚、移民的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配合制定完善扶贫、移民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扶贫、移民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资金绩效评估。
十七、负责全县年度扶贫项目计划备案,开展扶贫项目检查督查;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工作;负责移民安置、后期扶持项目的验收和稽察,指导移民稽察审查、监督监测评估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政策机制精准落地工作;负责建立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
十九、负责水库移民管理相关工作,审核实物调查工作大纲细则;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实名制管理,审核移民安置规划,审批规划设计变更调整,审查各设计阶段移民规划设计报告;负责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建设项目管理监督。
二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乡村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并开展援疆扶贫、定点帮扶、区内协作;动员社会各界扶贫济困。
二十一、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息系统等大数据平台建设及管理运用;组织指导扶贫、移民信息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和脱贫攻坚考核、配合做好自治区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二十二、开展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反贫困和非自愿移民的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与培训,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二十三、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指导推动全县信访工作。
二十四、负责受理、交办、督办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及时报送信访信息和紧急重大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群众诉求信息。
二十五、承办上报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自治区、赴哈上访相关事宜。
二十六、负责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二十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
二十八、负责信访事项督查工作,研究提出县和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议。
二十九、负责实施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三十、承担全县的信访干部培训,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
三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