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伊吾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伊吾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玉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的委托,我向会议报告伊吾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附件:伊吾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工作的报告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伊吾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伊吾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严峻形势,县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收入质量明显提升。2021年伊吾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4,566万元,完成人大批准调整预算收入的96.39%。同比增加49720万元,增长58.6%,其中税收收入116885万元,占比为86.86%。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36,895万元,完成人大调整支出预算的104.62%,同比增加52543万元,增长28.5%。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民生保障有力。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2021年对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较去年增长0.32%、0.41%、6.44%、61.22%,2021年“三公”经费较2020年压减25.67%。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至2021年6月,对审计发现2020年度的70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尚有4个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是清理往来账款类的,属于涉及协调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共审计20个项目查出问题118个,已整改60个,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2021年伊吾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2,793万元。(本级收入125,4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3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856万元,上年结余6,5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8万元)。2021年伊吾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2,793万元(本级支出157,63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7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582万元),年终结余864万元。
2021年伊吾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0,338万元(本级收入9,1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8,000万元),上年结余2,891万元。2021年伊吾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80,338万元(本级支出79,261万元),年终结余1,077万元。
经审计,本级预算管理和延伸部门资金使用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财政部门存在问题:一是对本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未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二是以前年度暂付款552.05万元未收回。延伸部门存在问题:一是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项目绩效目标未如期完成。二是2021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补贴未及时发放,涉及资金118.1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采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结合的方式,完成对县直70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的大数据筛查审计,完成10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0个部门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但在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财务收支规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不完整。7个单位存在公用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中未编制,但实际执行时列支在年末决算中反映;无预算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
(二)部门绩效评价报告数据不准确,造成绩效评价结果不真实。1个单位存在“三公”经费、业务经费自评报告反映的数据与实际执行收据不一致;1个单位存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和实施情况不符。
(三)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1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无接待公函且没有附接待人数、陪同人数、接待标准等资料;2个单位存在多报及重复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0.15万元。二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4个单位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42.25万元;1个单位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部分往来科目余额为负数、部分明细反映错误。三是现金发放慰问金。1个单位存在用于现金发放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春节慰问金及劳模补助,涉及金额2.24万元。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部分收支报销凭据不合规、不完整。4个单位存在财务手续不完备;银行存款账实不符;收入、支出、费用未按规定进行年末结转;记账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相符;五是6个单位存在账表不一致。
(四)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5个单位存在购置资产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未实行资产条码化管理;涉及金额12962.04万元。项目支出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1547.64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工作安排,对2021年中央下达自治区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等4类资金“最后一公里”使用情况,延伸调查5个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结转结余存量大,涉及金额420.82万元。二是财务手续不完备,涉及资金9.1万元。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审计署、自治区、市三级2021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和2021年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1年首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改革工作任务,主要审计了1个单位2名领导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能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森林、草原等地展规划和政策制定、执行方面。未单独编制森林防火规划、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力量薄弱、未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未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的档案、未制定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草原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未编制本县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规划。二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职能方面。林木采伐更新未签发采伐作业质量验收证明和核发更新验收合格证。管护工作力度不够,管护工作开展不到位。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77.13万元。行政处罚未实行收缴罚离管理,金额58.5万元。
五、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伊吾县2020年至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代建中心等7家单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新增债券资金能够围绕聚焦水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生态环保、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进行申报。能够按照债券资金的具体规定下达到项目单位,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及时拨付,按时到位。严格执行债券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促进财政资金及时分配、规范使用。主要存在2个问题,一是工业园区超进度支付工程款8110.61万元。二是项目负责实施部门未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未组织验收即交付使用,项目未按时完工。
六、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伊吾县前山乡石磨沟村棚圈项目和伊吾河生态修复工程2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招投标管理方面:招标代理协议书代理报酬采用已废止的法律法规;中标结果公告未按相关规定公示;未按相关规定履行监理招投标手续;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未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按规定履行履约担保手续;项目进展缓慢。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为推动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绩效和国有资产(资本)保值增值,对伊河酒店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04.91万元。二是未建立物资采购制度、未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少计营业收入204.07万元、少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24万元、少计营业税金及附加1.22万元、少计成本费用68.91万元、少计营业外收入54.83万元、少确认净利润118.16万元、未在账面确认应收未收的食宿费及暖气费277.14万元、未在账面确认应付未付的暖气费及污水处理项目款等108.27万元。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产权不明晰等历史遗留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力度,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往来款清理消化长效机制,清理盘活各类沉淀资金,保证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二是强化绩效意识,压实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综合效果。三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切实规范各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全面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推动“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不断细化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费用支出,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三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已建成项目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对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加大追责力度。
(三)强化整改工作,狠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哈密市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发挥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整改质量和实效。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为县域经济工作贡献审计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