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伊吾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伊吾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苏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的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2年伊吾县国有资产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附件:关于2022年伊吾县国有资产的报告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给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有关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有序开展伊吾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我县国有资产报告分析汇报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一)国有企业资产情况
2021年度伊吾县监管的11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4156万元,较上年增加2274万元,同比增加2%,主要是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无形资产,伊吾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责任公司增加长期应收款;负债总额为75325万元,较上年增加3709万元,同比增长5.18%,主要是伊吾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长期应付款,伊吾县力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和伊吾县顺和粮油贸易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388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35万元,主要原因是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公司投资者减少投资。
营业总收入为2027万元,较上年减少2006万元,主要是伊吾县诚信热力供热有限公司被托管,无营业收入;伊吾县塔峰供排水有限公司、伊吾县红柳有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伊吾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总成本5739万元,同比减少825万元,降幅12.57%,主要是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伊吾县淖毛湖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伊吾县伊顺公共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本减少;三项费用1182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91万元,降幅7.1%;利润总额为3777万元,较上年减亏4274万元,原因是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水泥取得的收入,伊吾县塔峰供排水公司根据PPP项目,将资产投资入股伊吾县泽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将政府投资形成的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净利润增加;本年实际上缴税金72万元。
2021年,11户国有企业通过资源聚合,资本运作,不断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和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年内共计完成基建投资708万元。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事项,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及改革要求,行业政策规定而定,并依法合规履行调研论证、投资方案制定、投资决策审批等程序。
加强监督、防止流失,既是国企改革重要内容,也是国企改革的前提,精心谋划改革任务,狠抓重点改革攻坚,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党建、扎实推进企业改革。
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2021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二)国资国企发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人才短缺,制约企业发展。目前各企业高层次,高水平人才短缺,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管理人员水平亟待提高,技术人员断层,企业职工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就业能力弱,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
2.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复杂,解决难度大。企业普遍资产大、负债高,企业管理不规范。
3.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主动性不强,缺资金。多数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管理模式落后等多重因素,开拓市场能力弱,造成生产经营成本高、费用大,长期亏损。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目前我县有两家地方金融企业,其中一家是伊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伊吾县联社”)、一家是伊吾县信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融资公司”),现将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汇报如下:
(一)伊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人员机构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末,伊吾县联社全辖共有职工53名,职能部门六部一室,全辖共有3个营业网点,4个流动金融服务站。
2.经营基本情况
至2021年末,资产合计126263.89万元,较年初增加36967.50万元,增幅41.40%;负债合计118052.83万元,较年初增加36883.93万元,增幅45.44%,所有者权益合计8211.06万元,较年初增加83.57万元,增幅1.03%。
3.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
至2021年末,伊吾县联社剩余2名股东分别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500万元,占总股金的9.02%;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46.01万元,占总股金的90.98%。
4.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方针,进一步落实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全区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以《新疆农村信用社“十三五”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原则,坚持用改革来破除农村信用社发展障碍,对符合组建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直接进行股权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对不符合组建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尝试借鉴推进多元化产权改革模式。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化解伊吾县联社经营风险相关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化解高风险行社经营风险的工作部署,由天山农商银行对伊吾县联社开展并购重组,帮助伊吾县联社化解经营风险、摆脱经营管理困境。
5.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至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为8211.06万元,其中:股本金5546.01万元、资本公积0.27万元、盈余公积488.53万元、一般准备1625.51万元,未分配利润550.74万元。
6.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因伊吾县联社仍处于改制阶段,仅有两家法人股,无法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故未分红。
7.风险控制情况
伊吾县联社按照各监管部门要求制定各类风险预案,及时撰写各类风险报告并按时上报。
截至2021年12月末,伊吾县联社流动性比例93.97%,核心负债比58.06%。
截至2021年12月末,不良贷款1221.95万元,较年初减少272.40万元。不良率为2.34%,较年初下降了0.91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3243.03万元,拨备覆盖率265.40%,均符合监管标准。
8.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末,伊吾县联社无境外投资资产。
9.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伊吾县联社2019年7月以前高管人数为4人,2019年7月以后高管人员变动,人数为3人,高管人员均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薪酬由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算,不计入伊吾县联社薪酬范围内。
伊吾县联社员工年平均薪酬保持在13万元左右,处于行业薪酬平均水平。
10.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伊吾县联社属于国有企业参股,国有企业不控股,不参与经营。
11.其他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有关的重要情况
伊吾县联社不存在其他国有金融资产有关的情况。
(二)伊吾县信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人员机构基本情况
2021年末,信达融资公司从业人员共计7人,其中保前调查人员2人,财务1人,保前审查1人,担保审查委员2人,保后管理1人,各岗位均制定了详细得岗位工作职责,同时对于关键性岗位人员,实行严格得轮岗制度,严防“病从口入”。
2.经营基本情况
2021年末,资产合计5094万元,较年初增加3012万元(增加的主要是本年信达公司进行增资,所以资产增加),负债合计113万元,较年初增加11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980万元,较年初增加2992万元。
3.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
至2021年12月,信达公司股东分别为新疆鸣阳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识别号:91652223556460862Q,出资4100万元,占股权82%;伊吾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识别号:91652223686470209F,出资500万元,占股权10%;王鹏程,出资金额200万元,占股权4%;黄海科,出资金额200万元,占股权4%。
4.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至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为4980万元,其中:资本为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9万元,造成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20年获得辖内金融机构准入,同时2021年进行增资,更换金融许可证,业务开展不足,本年实现担保业务2笔,合计实现收入20.74万元,其中主营实现收入0.74万元,营业外收入20万元(主要是政府补贴),收入未能覆盖企业日常经营支出,随着业务不断发展,随着公司收入不断增加,公司将实现扭亏为盈。
5.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2021年,国有资产未发生变化。
6.风险控制情况
信达融资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具体得风险防控手段,始终将风险防控放在首位,对于具体业务实施“一户一策、一事一议”策略,确保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截至本年度,未发生风险事件,所担保业务未发生裂变。
7.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
无。
8.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信达融资公司目前主要高级管理人员2人,薪酬福利处于业界中游水平,高级管理人员得薪酬较为合理。
信达融资公司员工年平均薪酬保持在8.7万元左右,处于行业薪酬平均水平。
9.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信达融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参股,国有企业不控股,不参与经营。
10.其他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有关的重要情况
信达融资公司不存在其他国有金融资产有关的情况。
三、伊吾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伊吾县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独立核算机构共87个,编制人数260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644人,事业编制人员1962人;实有人数275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96人,事业编制人员2158人。
(一)资产的基本情况分析
1.伊吾县2021年末资产总额24810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171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89%;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等非流动资产23100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3.11%,其中:长期股权投资为0;固定资产原值251085万元,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档案、家具用具等)净值13269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3.48%;在建工程4491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1%;无形资产净值406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64%,公共基础设施净值44646万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三级公路等)价值8831万元,水利基础设施价值(堤防等)17863万元,市政基础设施价值16880万元,其他公共基础设施价值107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政府储备物资300.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2%;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174万元,占比0.07%。
2.固定资产原值25108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566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9.97%、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通讯设备等)1498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97%、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专用仪器等)890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55%。
3.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分析。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房屋、汽车、通用设备、无形资产等,其中,资产配置情况:2020年资产总额223724万元,2021年资产总额248109万元,资产总额同比增加10.9%;2020年固定资产原值187521万元,2021年固定资产原值251085万元,固定资产同比增长率33.9%,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新购入固定资产;2020年无形资产原值3717万元,2021年无形资产原值4061万元,无形资产同比增加9.25%;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13311.08平方米,其中本单位实际使用办公用房面积33267.32平方米,2021年人均占有办公室建筑使用面积12平方米;
2021年大型设备数量(单价100万元及以上)28,2021年人均占有大型设备数量0.01;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483辆,在用车辆466辆,在用车辆占车辆实有数量比96%;出租出借资产占资产总额为0;对外投资占资产总额为0;2021年调拨资产10081万元,报废资产816万元,本期处置资产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为4.39%。
4.国有资产收益情况分析。我县没有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
(二)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1.扎紧资产管理制度笼子,以制度体制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建立“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我们初步建立了“财政-部门-单位”三个监督监管层次,即财政综合管理、部门具体监管、单位主体责任,实现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的分层分项分岗的管理体制。
2.夯实基础工作,积极扩展资产管理监管新路径。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打码工作。自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下发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打码工作。通过开展资产清查打码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进一步梳理,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3.按照《哈密市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哈市财[2022]6号)文件要求,成立伊吾县资产管理专项小组,印发《关于伊吾县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全县报送的资产管理问题查处和整改明细表进行了排查,发现有部分单位存有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按期整改。
4.无其他做法和经验。
(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产管理基础较薄弱。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缺乏资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资产实物和账表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一致;未按要求及时、规范、准确的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2.部分资产权属不清。存在个别行政事业由于资产在清理登记、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不明,无法登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情况。
3.资产使用管理缺位。部分单位存在“重购轻管”的现象,资产保管不善,正常的保养和维修得不到保障,设备快速老化,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充实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2.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充分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主体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衔接,构建既有联系又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3.进一步压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把资产的配置、使用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减少资产浪费和流失。
4.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持续开展摸清家底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清查核实资产,做好账务处理;科学调剂资产使用,减少重复配置,对不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履职的资产,按规范程序进行处置,充实财力;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完整、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我县没有财产损失、权属不清晰的重要资产,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国有自然资源专项报告
(一)资产基本情况
县域内土地资源资产总量为19529.7127平方公里(包括兵团面积160.2269平方公里)。分布状况为耕地主要分布在淖毛湖镇、盐池镇,园地主要分布在苇子峡乡、吐葫芦乡,林地主要分布在下马崖乡、前山乡,草地主要分布前山乡、盐池镇、吐葫芦乡,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淖毛湖镇、盐池镇,交通运输用地各乡镇都有,淖毛湖镇最多,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盐池镇,其他土地主要分布在淖毛湖镇。
县域内水资源总量2.166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566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0.6004亿立方米。
1.资产总量具体变动情况
伊吾县土地资源资产总量中,湿地总量为8524.41公顷;耕地总量为6507.65公顷;种植园用地总量为954.69公顷;林地总量为152280.5公顷;草地总量为522979.3公顷;商服、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特殊用地等用地总量为7563.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总量为5939.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714.16公顷;其他土地总量为1223484.25公顷。
2.重大事项说明。我县无重大资产的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重大情况。
3.矿产、能源资源资产情况。全县铁矿期末数为178.38万吨,仅统计铁矿采矿权数据。2021年全县铁矿期初数459.99万吨(探矿权和采矿权数据),本年度减少数33.53万吨,期末数426.46万吨,价值期末数15568.20万元。
全县煤矿期初数1649843万吨,期末数1645248万吨,减少数4595万吨,价值期末数21.427343亿元。
全县金矿储量为0.8324万吨(含采矿权和探矿权),目前县域内四家采矿权因企业自身原因全部停产。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的服务保障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围绕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多规合一”,完成伊吾县综合能源产业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事务性工作。
2.对工改系统网络申报进行了两次培训服务,伊吾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事项为企业主动服务帮助解决困难6次,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3.坚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度化、透明化,全面实现线上审批提高规划审批质量,压缩审批时限。截止2021年末共受理41件,办结23件。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2项。
4.进一步推进“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登记模式。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通过自治区“一窗受理”系统并联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总计125件,成功移交办理96件。
5.积极推进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2021年,和伊吾县农业银行、伊吾县信用社在2020年基础上全面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截至目前通过延伸系统办理抵押登记24件。
6.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登记模式。“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大厅”运行成功,信息共享稳步推进。2020年11月自治区信息中心完成了伊吾县网上办理和信息共享的端口对接和运行调试,2021年通过网上办理大厅已成功办理转移登记25件。完成和住建、公安、法院、民政、市场监管、编办、银保监7部门信息共享查询。
7.按期完成自治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任务。2021年6月9日,伊吾县实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跨省通办,其中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能够生成电子证照,出具电子证明,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理抵押登记业务5件,按期完成了自治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任务。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涉及环保、农口多个部门,职能分散、管理体系交叉,部分资产主体不明晰,责任不清。
2.执法监察工作质量亟待提高。目前国土资源执法存在日常巡查难、调查取证难、处罚决定执行难等诸多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给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手段和权利有限,没有实际可操作的强行执行权。目前我县国土资源执法在需加大执罚力度,执法力量、执法手段需全面提升。
3.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有待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交叉重叠、缺位遗漏及权能不完善等问题仍存在,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衔接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关系理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仍待完善。
(四)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草木植成,国之富也”。人若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1次会议强调,要统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扩大环境容量。同时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守护好、利用好、管理好自然资源资产是政府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1.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形成权责明晰、统一协调、措施得力的管理体系,避免交叉管理或管理缺失。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底数清楚准确。
2.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制定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的制度、标准、规范,细化自然资源分类标准,组织实施国有自然资源的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摸清国有自然资源总量和各分项目数量的底数。掌握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情况,为统一行使所有者职责和监管职责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数据与决策支撑,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和标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分阶段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进一步明确国家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范围。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关键技术研发,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报告完毕,请予以审议。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