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编制。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伊吾县政府网站(www.xjyiw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电话:0902-672295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伊吾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哈密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伊吾县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伊吾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1294余条;包括政策文件、机构只能信息、规划计划、行政许可信息、处罚强制信息、建议议案信息、公务员考录、重大决策公开、乡村振兴信息、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教育领域、涉农补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累计收到书记、县长信箱35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共40条,权责清单信息24条,乡村振兴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为互联网申请,未引起行政诉讼或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伊吾县关于加强政务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内容管理规范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核定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单位信息发布工作应坚持“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及“三审三校”保障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得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坚持以为公众提供全面便捷的政务信息和政务服务为宗旨,重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供全流程办事指南、下载服务和检索服务,使网上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众获取政务服务的有效途径呈现多元化,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自上而下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伊吾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
(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各项改革部署,优化整合重组部门22个,人员隶属全部到位。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稳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多证合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要求。
(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哈密市“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以及2022年国务院、自治区“放管服”会议精神和改革工作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的要求,明确了工作模式、人员考核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工作要求。目前,我县政务服务大厅共入驻单位21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网上办事大厅共入驻单位30个,提供服务事项410项,并梳理公布我县“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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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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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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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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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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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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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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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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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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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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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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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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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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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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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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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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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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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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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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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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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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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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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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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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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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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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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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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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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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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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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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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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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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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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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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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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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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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
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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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
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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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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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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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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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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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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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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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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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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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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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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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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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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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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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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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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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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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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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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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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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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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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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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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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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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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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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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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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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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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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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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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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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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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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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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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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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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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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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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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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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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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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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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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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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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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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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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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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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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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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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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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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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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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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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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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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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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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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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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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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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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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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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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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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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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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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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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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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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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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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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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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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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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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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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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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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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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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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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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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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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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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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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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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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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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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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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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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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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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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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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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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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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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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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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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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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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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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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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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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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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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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县未收入信息公开处理费。
伊吾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