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7月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5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合格样品9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8批次.xlsx
2.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1批次.xlsx
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