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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2023年老年人乘车补贴的公告
2024-01-02 00:00     (点击: )

根据《伊吾县老年人乘车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伊政发〔2011〕108号)、《关于印发<提高伊吾县老年人乘车补贴标准>的通知》(伊政发〔2012〕20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伊吾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补贴工作,现将2023年度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补贴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年满60周岁(即1963年1月1日前出生的,凭身份证确认),且符合以下条件的:

1.具有本县常驻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在伊吾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离伊吾,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户口迁至伊吾满十年且还在伊吾居住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在伊吾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工资户口迁离伊吾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5.在伊吾行政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干部职工,退休后其家属、遗属将户口迁离伊吾的,并曾在伊吾工作生活达10年以上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

6.在伊吾工作生活达10年以上的,至60周岁以后将户口迁离伊吾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

7.自治区、地区驻伊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400元。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应到本人户籍或原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进行申报,由个人主动提出申请,填写《伊吾县老年人乘车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社保卡复印件;居住在伊吾县域外的,还应提交居住地户籍管理机关或乡镇(街道)出具的老人健在证明。各村(社区)要认真审查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相一致,尤其要对申报人是否健在予以核实。同时在本村(社区)申报人员名单公开栏进行公示,若无异议,将申报人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上报乡(镇)、开发区民政部门。

(二)初审:乡(镇)、开发区民政部门复查核实后,再将符合申报条件对象的申报表、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伊吾县老年人乘车补贴申请审批表》,于2024年1月25日-28日报送县民政局。

(三)审批: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开发区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老年人乘车补贴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县民政局将对全县享受乘车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补贴要求

各乡(镇)、开发区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把做好老年人乘车补贴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精准摸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在伊吾退休人员且户籍不在伊吾的,到原户籍所在地、原退休单位或干休所进行申报,逐级审核公示,确保2024年3月底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2022年已填写《伊吾县老年人乘车补贴申请审批表》的,2023年不必重复申报,需提供手持报纸照片(公告发布之日-公告结束之前报纸),填写《2023年度伊吾县乡(镇)老年人乘车补贴实名制台账》;2023年新申请人员需填写伊吾县老年人乘车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手持报纸照片(公告发布之日-公告结束之前报纸)。2023年12月31日前去世的不申报2023年度乘车补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4年1月18日截止。

附件:1.伊吾县老年人乘车补贴申请审批表

2.2023年度伊吾县乡(镇)老年人乘车补贴实名制台账

0902-6722314

伊吾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日

伊吾县老年人乘车补贴申请审批表

备注:本表须同时附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乡(镇)开发区、县民政局各存一份。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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