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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伊吾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的公告
2023-12-05 10:00     (点击: )

按照《伊吾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分配方案》有关规定,在通过个人申请、乡镇审核的基础上,经2023年12月4日县人社局联席会议,拟确定将海尼木沙·可然木等12人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来信以到达日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1. 符合条件人员

    海尼木沙·可然木(苇子峡乡)

    杰恩古丽·马合木提(淖毛湖)

    巴合提古丽·克依木别克(淖毛湖)

    阿依仙古丽·阿依别克(淖毛湖)

    赵金菊(淖毛湖)

    陈条霞(淖毛湖)

    张桂芳(淖毛湖)

    巴哈提汉·来再提(山南开发区)

    阿不都克亚斯·艾提尼亚孜(吐葫芦乡)

    谢仁阿依·萨迪克(吐葫芦乡)

    吐尔逊古丽·托乎提(吐葫芦乡)

    秦惠人(吐葫芦乡)

  2.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2日,共7天。

  3.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02-6721739

    通讯地址:伊吾县振兴西路125号

    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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