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伊吾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分配方案》有关规定,在通过个人申请、乡镇审核的基础上,经2023年11月6日县人社局联席会议,拟确定将巴合提亚·哈太依等11人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来信以到达日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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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人员
巴合提亚·哈太依(淖毛湖镇)
加合甫别克·海依拉提(淖毛湖)
巧帕依·库斯曼(淖毛湖)
买热瓦衣提·艾则孜(淖毛湖)
买买提·艾海提(吐葫芦乡)
先木西古丽·玉努斯(吐葫芦乡)
沙迪克·帕孜(吐葫芦乡)
古丽妮萨·吐尔迪(吐葫芦乡)
托乎提汗·亚合甫(盐池)
毕阿再·卡衣曼(盐池)
黑沙·沙特瓦尔地(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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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3日,共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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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伊吾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02-6739494
通讯地址:伊吾县振兴西路125号
伊吾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