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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3-11-15 00:00     (点击: )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伊吾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地点:伊吾县工业园区

规划范围:伊吾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62平方公里,其中淖毛湖循环经济产业区的规划用地面积为1249.00公顷,白石湖循环经济产业区的规划用地面积为508.22公顷。

规划定位:伊吾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依托优越的煤矿等资源条件,重点发展以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煤基清洁燃料、煤基精细化学品为主导的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园区。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规划为2025年,远期规划为2035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伊吾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刘腾飞

联系电话:1529954350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李明罡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伊吾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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