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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党农领字〔2024〕9号 关于伊吾县2024年度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计划的通知
2024-09-06 19:40     (点击: ) 来源:伊吾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新财振[2022]5号)、《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振[2024]6号)文件精神,按照“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返贫底线”要求,经2024年第三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2.1万亩哈密瓜智慧节水项目137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调整至哈密市伊吾县2024年脱贫低收入家庭自繁良种母畜奖补项目。

附件:哈密市伊吾县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计划表


伊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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