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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公告
2021-11-03 00:00     (点击: )


2021年上级下达伊吾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万元。按照《关于做好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精准扶贫。以提高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为核心,重点改善发展条件、优化发展服务、瞄准关键环节、突出扶持重点、提高资金的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是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万元)

责任单位

1

伊吾县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盐池镇

221

供销社

监督电话:6728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伊吾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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