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吾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部分)
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
2023年上级下达伊吾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部分)5000万元,按照伊吾县下列文件的批复内容:
1.《关于伊吾县2023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伊党农领字〔2022〕31号5000万元。
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地方政府一般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部分):5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规定和市级《关于下达 2023 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计划的通知》(哈市财扶〔2023〕5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按照“两上两下”工作程序,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所上报的项目计划,通过组织行业部门评估审查,确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方向的年度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有效落地、安排精准。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部分)安排使用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3年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前山乡 |
2000 |
伊吾县前山乡人民政府 |
2 |
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阿尔通盖村2023年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盐池镇 |
1000 |
伊吾县盐池镇人民政府 |
3 |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20000亩智慧节水灌溉项目 |
淖毛湖镇 |
2000 |
伊吾县水管总站 |
备注: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四、监督电话
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办公室:6720732
财政局农财科:6721231
监督举报电话:6728911
伊吾县乡村振兴局 伊吾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3日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