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伊吾县城市建设和伊吾县中学初中部用地规划的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
伊吾县一中家属楼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
二、房屋征收部门
伊吾县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伊吾县伊吾镇人民政府。
四、签订补偿协议期限
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协议
详见附件。
特此决定。
附件:1.伊吾县一中家属楼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协议
伊吾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伊吾县一中家属楼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伊吾县城市建设和伊吾县中学初中部校园用地规划总体部署,拟对县一中家属楼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工作,现结合伊吾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和房屋征收目的
(一)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中所列相关条款依法依规进行征收。
(二)补偿依据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规定,按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采取房屋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进行安置补偿。
(三)征收目的
用于伊吾县中学校园改扩建公益性项目。
二、项目批准文件
伊吾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伊政发〔2024〕197号)
三、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伊吾县人民政府。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伊吾县伊吾镇人民政府。
四、房屋征收的范围及规模
(一)征收范围
伊吾县一中家属楼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
(二)征收规模
县一中家属楼主体为三层砖混结构,3个居住单元共18户房屋,楼栋房屋总面积(含阳台前台)约1360.98平米。
五、征收补偿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及依据
由第三方评估公司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中所列补偿费用和计算方法等相关要求,对所征收房屋进行现场逐一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被征收住户自主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征收补偿。
六、用于产权调换和周转用房情况说明及选购方法
(一)可用于产权调换的住房情况说明
县域内可用于房屋征收置换的住房数量共计14套(地址位于秀水苑小区和龙鑫开元小区),其中:房屋面积120.27平米1套,房屋面积82.98平米4套;房屋面积73.19平米3套;房屋面积61.47平米1套;房屋面积55.07平米5套。不足房源由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配。
(二)征收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及选购方式
(1)置换方式
同意通过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征收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占有人,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的实测面积进行1∶1置换,征收房屋面积大于置换房屋的,超出部分根据实测标准进行货币补偿;置换房屋面积超出征收房屋面积小于10平米的按优惠价由征收户承担,置换房面积超出征收房面积大于10平米的按市场价由征收户承担,(房屋差价自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限期7日内补交完成,逾期视为置换无效);征收房屋面积与置换房屋面积一致的,可以直接进行置换。被征收住房的装修及附属物补偿,以评估公司的实测评估价值为准,予以货币补偿或抵扣置换房款。
(2)选购方式
被征收楼栋全体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占有人愿意统一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在选择具体安置房屋时,按照全体征收户集中开会,现场抓阄的方式进行选房安置;被征收楼栋全体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占有人未在同一时间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则根据协议签订日期,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进行选房安置。
2.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征收户,根据征收户现有住房的实际情况,按照第三方评估公司实际评估价进行补偿。
3.政策性补助
(1)搬迁费
按照每户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圆)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2)安置费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拟按照每户人民币1800元/月(大写:壹仟捌佰元每月)的标准发放6个月,具体发放以实际情况为准。
七、征收补偿费用监管情况
征收补偿费用监管单位:伊吾县纪委监委、伊吾县财政局。
八、享受住房保障的条件和取得方式
按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执行。
九、房屋征收整体实施的搬迁期限
自房屋征收部门与征收户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
十、征求公众意见方式、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方式:张贴公示公告。
征求公众意见期限:自张贴公示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1.伊吾县财政局负责征收补偿款及相关费用的统筹工作。
2.伊吾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征收户及时办理房屋置换过户等相关手续。
3.伊吾镇人民政府、吐葫芦乡人民政府和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妥善安置暂无居住场所的征收户。
4.自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不得再进行变更、转让、转租、抵押,不得对征收房屋改建、扩建、装修等施工,否则视为无效。
5.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第二条相关规定:纳税人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方式,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6.征收户原房屋的房产证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统一收回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2
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协议
征收人(以下简称甲方):⠼/span>⠂⠂⠂⠂⠂⠂⠂⠂⠂༯span>
地址:⠼/span>⠂⠂⠂⠂⠂⠂⠂⠂⠂༯span>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乙方):⠂⠂⠼/span>⠂⠼/span>⠂⠂༯span>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༯span>⠂༯span>⠂༯span>住址:⠂⠂⠂⠂༯span>⠼/span>
因伊吾县城市发展规划建设需要,甲方拟征收乙方的房屋,现已公示拟征收房屋现状调查结果、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乙方所有的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需征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征收房屋及土地的基本情况
1.房屋所在地点:伊吾县中学初中部东侧,房屋评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号⠂༯span>⠂༯span>⠂⠼/span>)房屋的用途:⠂⠂,房屋的产权性质⠂⠂,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总楼层数⠂⠂,房屋所在的楼层数⠂⠂。
2.其他情况:⠂⠂⠼/span>⠂。征收土地性质:⠂⠂⠂。
二、乙方基本情况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乙方有正式户口⠂⠼/span>人(其中常住人口⠂⠼/span>人),分别是:
姓名⠂⠂⠂⠂⠂⠼/span>性别⠼/span>⠂༯span>⠂༯span>⠼/span>与户主关系⠼/span>⠂⠂༯span>⠂༯span>⠼/span>
身份证号码:⠂⠂⠂⠂⠂⠂⠂⠼/span>其他:⠂⠂⠂⠂⠼/span>
姓名⠂⠂⠂⠂⠂⠼/span>性别⠼/span>⠂༯span>⠂༯span>⠼/span>与户主关系⠼/span>⠂⠂༯span>⠂༯span>⠼/span>
身份证号码:⠂⠂⠂⠂⠂⠂⠂⠼/span>其他:⠂⠂⠂⠂姓名⠂⠂⠂⠂⠂⠼/span>性别⠼/span>⠂༯span>⠂༯span>⠼/span>与户主关系⠼/span>⠂⠂༯span>⠂༯span>⠼/span>
身份证号码:⠂⠂⠂⠂⠂⠂⠂⠼/span>其他:⠂⠂⠂⠂姓名⠂⠂⠂⠂⠂⠼/span>性别⠼/span>⠂༯span>⠂༯span>⠼/span>与户主关系⠼/span>⠂⠂༯span>⠂༯span>⠼/span>
身份证号码:⠂⠂⠂⠂⠂⠂⠂⠼/span>其他:⠂⠂⠂⠂
姓名⠂⠂⠂⠂⠂⠼/span>性别⠼/span>⠂༯span>⠂༯span>⠼/span>与户主关系⠼/span>⠂⠂༯span>⠂༯span>⠼/span>
身份证号码:⠂⠂⠂⠂⠂⠂⠂⠼/span>其他:⠂⠂⠂⠂
姓名⠂⠂⠂⠂⠂⠼/span>性别⠼/span>⠂༯span>⠂༯span>⠼/span>与户主关系⠼/span>⠂⠂༯span>⠂༯span>⠼/span>
身份证号码:⠂⠂⠂⠂⠂⠂⠂⠼/span>其他:⠂⠂⠂⠂
三、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
四、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确定。
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元整。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元。
2.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补偿金额_____元。
3.附属物、构筑物及其它补偿金额______元。
4.甲方支付乙方包括搬家补助费______元整;临时过渡费______元整,其他费用______元整。
以上费用双方结算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三)补偿款由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
五、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结构为______,用途为______,房屋号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______的现房一套。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土地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被征收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四)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
(五)差价由______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
六、过渡方式
乙方过度方式为自行过度,过渡期为____个月,即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应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置换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及支付货币补偿费。
3.乙方应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并在___年___月___日内搬迁完毕,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交由甲方办理注销手续。乙方应保证其所属房屋及其附属物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擅自拆除。
4.乙方保证其户口内的全体家庭成员同意签署本协议,本协议需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确认。
八、安置房屋面积确认
以开发商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九、争议解决途径
双方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责任延长临时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由甲方按原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订立后,若被征收人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拒绝搬迁,征收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合同当事人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征收组组员: 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