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新疆伊吾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新疆伊吾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振兴东路300号。
三、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汇卓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880号安佳大厦16楼1618室。
四、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境内,建设规模为:规划建设一条长1800m、宽30m的跑道的A1级通用机场,机场近期飞行区指标2B,机场规划用地约41.96公顷(629.34亩)。用地范围内建设综合业务楼(含塔台)、综合服务楼、机库及工作用房、特种车库及场务用房、动力中心、供热站、垃圾站、机场门卫室等其他配套用房共计6080.2m²。。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1、工作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分析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主要工作后得出风险等级和风险内容: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识别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估计分析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综合判断落实措施分析结论。
2、初步识别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建设立项环评等审批的支撑性文件的办复安排;
(2)与空军的关系协调;
(3)建设时机和建设规模的确定;
(4)机场运营财务风险;
(5)运营期间的噪声影响;
(6)运营期间污水处理;
(7)竣工后的审计风险;
(8)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风险;
(9)运营期间的旅客服务。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利益相关者以及所属乡的各个村村民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相关利益,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县、乡镇政府、信访办。
公示发布单位: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