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吾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伊吾县企业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4年伊吾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及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项目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商科工信局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张海鹰
附件1:2024年伊吾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
附件2:2024年伊吾县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
伊吾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