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实施,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次项目计划的通知,伊吾县淖毛湖镇克尔赛村特色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哈密市伊吾县下马崖乡新丝路社区特色旅游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幻彩园社区文明乡村示范引领建设项目由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实施。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伊吾县淖毛湖镇克尔赛村特色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一)实施地点:伊吾县淖毛湖镇克尔赛村
(二)建设内容:广场铺装,广场舞台,广场路沿石,广场绿化种植等;新增健身器材30套;人行道铺装8195平方米;村绿化围栏9163m。民俗风情街26户特色改造;标志性门头2座,停车场4100平方米,农机停放点2994平方米,村周边路沿石9163m;新建垃圾焚烧站及配套设施1座;旅游公厕1座;村民活动场所改造(防水+地砖更换)1000平方米;新建柏油路罩面3.9公里;村配套采暖管网、排水管网、绿化供水管网等。
(三)补助标准:无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23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350万元。
(五)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徐作晖)
(七)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八)带贫减贫机制: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并够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
二、伊吾县下马崖乡新丝路社区特色旅游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一)实施地点:伊吾县下马崖乡
(二)建设内容: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一座及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排污管网6.6公里;新建500千瓦变压器一台 ,架设10KV电力线路;维修太阳能路灯100盏,新建太阳能路灯20盏;主街道两侧人行道种树、绿化及滴灌设施;新建垃圾焚烧站一座及配套设备;购置新型环保垃圾桶15个;主街道两侧绿化栏杆; 80户民族团结示范特色居民外立面及景观改造;配套新建人行道;巴依小区每户门口地面硬化;巴依小区每户门口围栏;维修主街道损坏人行道;维修铁艺大门6个;璐安小区入口处两侧绿化路沿石;旅游一条街围墙;新建4米宽柏油路罩面7.5公里。
(三)补助标准:无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21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130万元。
(五)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徐作晖)
(七)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八)带贫减贫机制: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并够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
三、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幻彩园社区文明乡村示范引领建设项目
(一)实施地点:伊吾县盐池镇
(二)建设内容:地面硬化24978平方米;人行道铺装826平方米;更换绿化灌溉主管道2400米、增修闸阀井;污水管道清洗疏通、局部改造并增修检查井;主街道架空线入地埋管改造3000米;小区13.5米宽主路沥青罩面2227平方米;屋面节能及防水改造7500平方米;更换足球场浸塑网围栏360平方米;景架167.75平方米;新做青石板顶步;新建垃圾焚烧站一座;新建小区大门一座;新做排水主管道1200米。
(三)补助标准:无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22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223万元。
(五)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徐作晖)
(七)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八)带贫减贫机制: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并够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
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