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函〔2020〕8号 关于印发《伊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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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伊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伊吾县2020年第一次财经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伊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附件: 伊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构建平台产业生态,推动商品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结合伊吾县实际,现就加快平台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哈密市加快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为契机,抢抓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机遇,着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多元化需求为核心,充分发挥伊吾能源资源和区位优势,努力推动平台企业落户伊吾,强化平台经济对上下游产业的双向带动和统筹整合能力,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贯通供应链、盘活金融链,推进大平台、大市场、大流通融合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坚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全县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创新、审慎监管,突破制约平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联动、互利共赢的平台经济发展局面。 ──坚持突出特色。立足伊吾产业空间布局和发展基础,释放政策、能源资源、区位等优势的叠加效应,积极引进一批平台经济重大项目,并逐步培育壮大具有伊吾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平台经济产业和企业品牌。 ──坚持产业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综合优势,以需求为导向,连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有效配置市场资源,培育发展新型业态,加快形成以平台经济为核心,现代服务业与伊吾特色农业、化工行业互动并进、融合发展的良性格局。 三、发展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以大宗商品贸易、个人消费服务、农产品流通等市场转型为突破口,建成一批具有伊吾特色、竞争力强的平台企业,建设一批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平台经济集聚区。到2020年,全县初步打造2-3家发展趋势好、服务优势的平台企业。到“十四五末”建成3-4个主导产业突出、配套服务水平较高的平台经济集聚区。 四、重点任务 (一)融合发展物流专业服务平台。引进并培育形成一批开放、高效、绿色的产业供应链平台,推动整合物流产业链,建设物流资源交易平台,健全物流服务功能,提供运输、仓储、加工、配送等服务,降低物流成本,完善物流链路监管体系。鼓励招商引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整合伊吾区域现有物流企业和各类物流资源,统筹进行规模化经营,并同步构建专业化物流服务平台或与其他第三方物流平台开展合作。加快建设无车承运人、多式联运等物流平台,发展第三方物流、智能仓储及城市配送快递、农副产品生鲜冷链、企业集采售后服务等专业化互联网物流服务平台。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持续提升快递寄递末端服务水平,支持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商科工信局、交通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邮政局) (二)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围绕人才强县和就业优先战略,构建“政府+市场”“互联网+生产”引才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引进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解决伊吾现代服务、能源化工等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为伊吾经济全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商科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传统电商服务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县域各乡、镇(开发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引进电商企业或借助电商知名企业及大型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加快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商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拓展电商平台建设,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同城配送业务,支持企业做深做精。(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商科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打造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依托淖毛湖区域产业集群基础,加快建设一批基于现有化工企业工业互联网的智能研发设计、设备检修、生产智能管控、环保监测、金融、数据分析等服务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搜索搭建水资源交易平台,以市场化运转为导向,促进水资源从低效益行业向高效益行业流转。(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科工信局、水利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伊吾县平台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并牵头建立全市平台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平台经济发展工作。县各有关部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协同,共同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平台经济发展支持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奖励给平台企业,具体额度按平台企业实际贡献额确定。重点扶持总部经济认定、资本市场上市等奖励支持。奖励资金额度根据实际予以适时调整,确保满足发展需要;对入驻伊吾的平台企业,由政府统筹安排办公用房,在租金方面根据企业规模及实际需求提供办公场所,前三年可减免办公场所租金。 (三)加强平台经济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平台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来伊吾发展,对经认定的总部型入驻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及配偶、子女可自愿申请哈密市伊吾县常住户口,对于企业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可提供公租房,执行当地公租房市场价格,如企业需自建生活基地,政府以基准地价提供建设用地;全面落实《自治区企业新招用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新人社发〔2015〕4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6〕157号),按照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和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鼓励高校院所与平台企业建立各类产学研合作联盟,组织学生到平台企业培训、实习和就业,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四)完善平台经济统计监测。科学制定平台企业的统计分类和标准,建立平台企业统计直报制度,健全全县平台企业统计信息收集、监测、发布体系。 (五)加强知识产权和合法交易保护。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评价制度,支持平台企业组建信用自律组织,建设适宜平台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为全县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0年4月10日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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