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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发〔2020〕19号关于对伊吾县矿业权延续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614751-30/2020-0321003  发布机构: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3-10
主 题 词: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文  号: 

伊政发〔2020〕19号

关于对伊吾县矿业权延续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伊吾县矿业权延续的申请报告》(伊自然资字〔2020〕18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对矿业权延续申请,准予延续。

请你局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此复。

2020年3月10日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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