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发〔2021〕22号关于印发《伊吾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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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部门: 《伊吾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伊吾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1.2编制依据 1.3编制原则 1.4编制内容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 2.1自然条件 2.2污水处理现状与规划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三章总体设计论证 3.1污水规模的确定 3.2污水处理设计 3.3污水去向 第四章污水排水与处理程度论证 4.1排水系统 4.2污水处理站布置形式 4.3污水处理站处理程度 第五章污水处理工艺论证 5.1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原则 5.2污水处理工艺比选 第六章污水处理方式及投资估算 6.1污水处理站厂址选择 6.2各村处理规模、处理方式及投资估算 第七章污水站工程设计 7.1设计依据 7.2设计原则 7.3污水处理站总图布置 7.4工艺设计 7.5建筑设计 7.6结构设计 7.7土方工程 第八章法规、条令专篇 8.1环境保护 8.2职业安全卫生 8.3节能 第九章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及事故处理措施 9.1环境保护 9.2劳动保护、安全及事故处理措施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逐渐增加,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不仅对河流、水系造成污染,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环境,因此必须加强小城镇及大中型农村的水污染治理,为人们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国家在“水十条”中明确了至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目标任务;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农村污水处理具有特殊性,不仅经济实力弱、技术和管理水平较低,而且居民居住较为分散。因此,污水处理的规划和设计需要与农村实际情况相结合,因地制宜。根据我单位对伊吾县县域内农村实际情况现场勘察了解,建议采用“联村”、“单村”、“集中式”、“分散式”等方式,推进伊吾县农村污水处理治理。 伊吾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天山北麓东段,东北部与蒙古国交界,西部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相邻,南部与哈密市隔山相望,喀尔里克山主峰最高达4888米,淖毛湖盆地最低海拔为260米,县城海拔为1700米。总面积19519平方公里,县城距哈密市176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93°35′~96°23′,北纬42°54′~44°29′,县境东西长215千米、南北宽175千米。下辖4乡(苇子峡乡、下马崖乡、吐葫芦乡、前山哈萨克族乡)、3镇(伊吾镇、淖毛湖镇、盐池镇)、2个开发区(淖毛湖开发区、山南开发区)。 我单位受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委托,负责对伊吾县县域内未覆盖到农村污水处理站的7个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力求对方案认真研究、论证、阐述详细,以便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伊吾县人民政府对此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和最终决策。 伊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项目 根据伊吾县农村污水治理要求,计划两年时间内完成7个农村的污水治理工作。具体清单见表1-1。
1、伊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2、国家、地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规范等; 3、《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18年-2022年)。 1、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范及标准。 2、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经济状况、技术和管理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和建设计划,解决农村污水排放问题,达到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 3、依据规划区域排水特点对污水综合治理,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的方针,削减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力求获得最大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 4、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因地制宜,并遵循“技术合理、经济核算、运行可靠、管理简单”的原则。 5、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合理利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6、为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供电系统需要有较高的可靠性,具备双回路电源条件的采用双回路电源设计,并且污水处理站运行设备设有备用以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可靠。 7、在符合国家、自治区等各级水污染综合治理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村庄布局,结合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出水标准及出水去向。 8、考虑施工方便,管理维护集中、便捷,运转安全等因素,自控程度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本次规划对伊吾县县域内7个村庄的污水处理建设进行技术分析,提出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等,为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主要编制内容如下: 1、阐述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2、确定污水处理的建设规模; 3、确定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排放标准和出水去向; 5、提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等。 伊吾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天山北麓东段,东北部与蒙古国交界,西部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相邻,南部与哈密市隔山相望,喀尔里克山主峰最高达4888米,淖毛湖盆地最低海拔为260米,县城海拔为1700米。总面积19519平方公里,县城距哈密市176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93°35′~96°23′,北纬42°54′~44°29′,县境东西长215千米、南北宽175千米。 全县总面积19519平方公里,下辖4乡3镇、2个牧民搬迁定居开发区,14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4个城镇社区、7个农村社区。总人口21191人,其中:维吾尔族占46.9%、汉族占27.1%、哈萨克族占22%、其他少数民族占4%,流动人口高峰期可达4-5万余人。 伊吾县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东西部气温差异大,最高气温43.5℃、最低气温-40℃。年降水量11.5-200毫米,年蒸发量2000-4378毫米;年无霜期最长175天,最短8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500-3326小时。 伊吾县下辖4乡3镇2开发区,共有14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4个城镇社区、7个农村社区。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覆盖率达77.7%,其中行政村(社区)有25个,目前20个行政村(社区)已覆盖污水处理系统,行政村污水处理覆盖率达80%,服务人口24000余人。伊吾县共有农村污水处理站15座,其中分布在前山乡中心村(日处理量150吨)、塔拉布拉克村(日处理量100吨),盐池镇(日处理量400吨),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10000吨)、克尔赛村(日处理量80吨)、希望小区(日处理量150吨),淖毛湖开发区1村(日处理量150吨)、淖毛湖开发区2村(日处理量300吨),下马崖乡(日处理量150吨),吐葫芦乡大石头村(日处理量100吨)、沙梁子村(日处理量100吨)、甘沟村周边(日处理量60吨),苇子峡乡政府周边(日处理量150吨)、中心村(日处理量150吨),山南开发区二村(日处理量300吨)。目前,15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由第三方运营公司托管,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连续正常运转,确保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他14座污水处理站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为实现污水处理系统持续、安全、健康运行,2020年依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对全县1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维修维护,投资380万元,截止2020年年底工程全部完工已投入使用;同时对淖毛湖开发区三区和盐池镇阔拉村实施了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排水管长度分别为10km、1.8km,建设检查井425座(淖毛湖开发区三区),排水井80座(盐池镇阔拉村),总投资420万元,目前全部完工开始投入使用。为了进一步改变现状,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避免环境污染,应尽快实施伊吾县7个村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对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村庄采用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于不便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单户或多户生活污水,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排放污水量越来越大,污染程度也更加严重,因此必须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为人们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国家在“水十条”中明确了至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目标任务;在“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处理水量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东疆农村居民住宅40-50升/人·日计”,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取。 本项目包括1镇2乡,涉及到7个村庄,村子居民居住点都比较分散,污水收集困难,管网投资大。综合考虑:对每个村子进行小片区污水收集(收集采用三格生化耦合式化粪池),并结合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相对集中的居民居住点,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 本工程排水管道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接口形式均设计为柔性胶圈接口,以保证排水安全性及便于施工、运行、维护,管道铺设方式采用直埋方式,管道基础采用100mm厚135°砂垫层基础。 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绿化林地或草场浇灌。其中,三格生化耦合式化粪池收集的污水经吸污车定期转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再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林地或草场浇灌。 1、排水管渠系统应根据村庄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管网的布置考虑近、远结合,留有充分发展的余地。 2、管网走向尽量符合区域规划及农业生产的要求,尽可能沿现状道路和规划道路敷设,以利于施工和维护。 3、选好控制点的高程;根据竖向规划,保证汇水面积内各点的水都能够排出,在埋深上适当留有余地;避免因照顾个别控制点而增加全线管线埋深。 4、污水管道和附属构筑物应保证其不透水性,防止污水外渗和地下水入渗。 5、污水主管道尽量作到线路短,起伏小,土方量少,造价低;管线坡度的改变应尽可能徐缓,避免流速骤降,导致淤积。 6、不同直径的管道在检查井内的连接,宜采用管顶平接或水面平接。 排水系统布局考虑充分利用村庄的地形,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地形特点来布置本区的排水干管。 结合住房排水出户管的标高以及村庄的地形条件、工程地质及冻土深度,排水管道起点控制覆土为2.0米。 本次新建排水管网设计按最高日最高时设计、建设。排水管网采用截流制,支管布置在地势较高一侧。 污水处理站应结合农村当地实际情况,对于居住点分散的村庄为了减少输水管道长度,采取就近回收利用的原则,并综合考虑技术、经济等各方面因素,单独设置三格生化耦合式化粪池或污水处理站;居住点和人员分布集中的村庄设置集中式污水站。 本项目污水处理进水为项目区周边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参考疆内同类型污水的特性,确定进水水质参数如下: 表4-1: 进水水质参数 单位:mg/L(pH除外)
本项目进水营养比值分析如下: 表4-2: 设计进水营养比值分析表
1、BOD5/CODcr比值 污水生物处理是以污水中所含污染物作为营养源,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污染物被降解,污水得以净化的一种最经济实用也是首选的污水处理工艺,而对污水可生化性的判定是污水处理工艺选择的前提。 BOD5和CODcr是污水生物处理过程中常用的两个水质指标,BOD5/CODcr值评价污水的可生化性是广泛采用的一种最为简易的传统方法。一般情况下,BOD5/CODcr值越大,说明污水可生物降解性能越好。目前国内外多按照下表4-3中所列的数据来评价污水的可生物降解性能。 表4-3:污水可生物降解性能一览表
2、BOD5/TN(即C/N)比值 C/N比值是判别能否生物脱氮的重要指标。由于反硝化细菌是在分解有机物的过程中进行反硝化脱氮的,在不投加外来碳源的条件下,污水中必须有足够的有机物(碳源)才能够保证反硝化的顺利进行。从理论上讲,C/N≥2.86就能进行生化脱氮,但是一般认为,BOD5/TN≥4,才可认为污水中碳源刚刚满足反硝化细菌的利用。 3、BOD5/TP比值 该指标是判定能否生物除磷的主要指标。生物除磷是活性污泥中聚磷菌在厌氧条件下分解细胞内的聚磷酸盐同时产生ATP,并利用ATP将污水中的脂肪等有机物摄入细胞,以pHB(聚-β-羟基丁酸)及糖原等有机颗粒的形式贮存于细胞内,同时随着聚磷酸盐的分解,释放磷;一旦进入好氧环境,聚磷菌又可利用聚-β-羟基丁酸氧化分解所释放的能量来超量摄取污水中的磷,并把所摄取的磷合成聚磷酸盐而贮存于细胞内,经沉淀池沉淀分离,把富含磷的剩余污泥排出系统,达到生物除磷的目的。进水中的BOD5是作为营养物供聚磷菌活动的基质,故BOD5/TP是衡量能否达到生物除磷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该值要大于20,比值越大,生物除磷效果越明显。 综上所述:本次进水水质利用生物处理的条件是非常优越的。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林地或草场浇灌。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中5.1标准分级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生态恢复治理,控制指标推荐限值分为A、B、C 3级”、“用于生态恢复治理的出水执行表2规定,其中A级适用于草地、生态林、荒漠的灌溉;B级适用于生态林、荒漠的灌溉;C级适用于荒漠生态恢复的灌溉。”因此,本项目出水水质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A级标准,具体如下。 表4-4: 规划内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污染物排放限值
同时,在出水用于生态恢复情况下的污水,须避免因采用漫灌、沟灌、淹灌等不合理利用方式而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浪费水资源,须采用微灌、喷灌、滴灌、渗灌等现代科学灌溉技术和设施,有效用于林草、荒漠灌溉且不进入天然和生态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污水处理程度如下表: 表4-5: 污水处理程度表
本项目处理站规模较小且较分散,污水中有机物浓度低,且设置了三格生化耦合式化粪池对污泥进行消解、减量化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少。因此,污水站不再设置污泥脱水装置,经三格生化耦合式化粪池对污泥进行消解、减量化处理后的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通过吸污车清运处置。 l、根据污水的进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要求以及其他具体要求选择。 2、采用投资省,运行费用低,充分利用自然条件。 3、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操作管理方便,运行灵活,能适应一定的水质和水量的变化,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4、在常年运转中保证出水达到设计要求的处理程度,处理效果稳定,技术成熟。 5、便于实现处理过程的自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1、综述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不但耗资大,而且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其中,污水处理工艺方案的选择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和成本费用具有决定性影响,必须从整体优化的观念出发,结合污水规模、污水水质以及出水要求和当地的实际条件等,选择切实可行且经济合理的处理工艺。 污水生化处理工艺的种类繁多,目前国内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般采用的是传统的活性污泥法,如A/O法、A2/O法、AB法、氧化沟法以及SBR系列工艺如CASS等,各种工艺都有各自的特点,可以达到不同的处理目的。污水的二级生化处理还有生物膜法,开始出现于20世纪50~60年代,有高负荷生物滤池、塔式生物滤池、生物转盘及其后发展的接触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和生物流化床工艺等。目前,部分结合了传统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特点于一身的新工艺,如膜生物反应器(MBR),流动床生物膜(MBBR)工艺,BAF工艺,在实际工程中也逐渐开始应用。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高效稳定的运行,在对污水处理方案的安全性、经济性和适用性进行全面考虑后,我们依据下列原则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比较和选择: (1)根据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和利用情况,结合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选择处理工艺; (2)处理工艺成熟,效果稳定可靠,确保出水水质达到相应设计排放要求; (3)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低、占地面积小; (4)运行管理方便,产生污泥量少,工艺控制灵活,可根据不同的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要求调整运行方式和工艺参数,最大限度地发挥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 (5)选定工艺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可靠,整体工艺协调优化; (6)便于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减少运行人员的数量,维护管理方便,降低劳动强度和人工费用。 2、工艺方案的处理目标 根据对出水水质的要求,处理工艺不仅应有去除一般有机物和悬浮固体的功能,同时还要满足出水的卫生指标。 根据伊吾县已有的15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及工作状况,ZYI-BAF微动力曝气生物滤池工艺是适用于伊吾农村污水处理的,也是最经济实用并简单易行的方法。 3、ZYI-BAF微动力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原理 ZYI-BAF工艺全称为固定化微生物曝气生物滤池,是在固定化微生物技术(IM)的基础上,结合曝气生物池发展而成的污水处理新工艺。与传统的曝气生物滤池相比,ZYI-BAF采用一种特殊的具有大孔性网状结构的载体,载体的表面具有特殊化学性质,能牢固地吸附固定水中的微生物,开孔采用大孔与微孔相结合的方式,大孔保持良好的气、液、固的接触条件,三相传质推动力大大增加,微孔用于固定化微生物。 同时,通过了分子设计,在载体引入大量的活性和强急性基团并通过固定化技术,将大量变异菌和酶制剂牢牢固定在载体上,单体体积生物量大、最高可达60g/L。 另外ZYI-BAF工艺具有耐低温性。现有运行经验表明,曝气生物滤池一旦挂膜成功,可在6-10℃水温下运行,同时地埋式设计,使污水处理站不受季节性温度的影响,具有较好的运行效果。 ZYI-BAF工艺污染物去除效果好,运行稳定,能满足设计要求。 污水处理站位置的选择,应符合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专业规划的要求,并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1、厂址必须位于集中给水水源下游,厂址应与规划居住区域公共建筑群的保持卫生防护距离; 2、厂址应在城镇集中供水水源的下游至少500米; 3、厂址应尽可能少拆迁、少占农田或不占良田,且便于林木、草场灌溉; 4、厂址应尽可设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方; 5、厂址应设在地形有适当坡度的农村下游地区,使污水有自流的可能,以节约动力消耗; 6、厂址应考虑汛期不受洪水的威胁; 7、厂址的选择应考虑交通运输、水电供应、地质和水文地质等条件; 8、厂址的选择应结合农村总体规划,考虑远景发展,留有充分的扩建余地。 1、盐池镇铁日勒尕村 铁日勒尕村是牧区居住点,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牧民均搬到盐池镇幻彩苑社区居住,该居住点基本无人居住,仅作为牛羊养殖基地和牧民临时的落脚点。因此,从实际情况和经济方面考虑,建议铁日勒尕村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2、吐葫芦乡甘沟村 甘沟村位于吐葫芦乡西部,距伊吾县县城2公里。村庄四周路面均已硬化,东侧为S302,村庄后面是养殖区。 (1)人口及村庄分布甘沟村常住户数为84户,常住人口216人。 (3)污水水量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东疆农村居民住宅40~50升/人·日”,排水量按给水量的80%计取。 计算得:甘沟村排水量为8.64m3/d。 (4)处理方式 污水收集方式采用三格生化耦合式化粪池集中收集,每两户合用一座三格生化耦合式化粪池,共建42座三格生化耦合式化粪池,污水收集后定期统一由吸粪车收集到就近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5)出水排放标准及去向 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A级标准;出水用于林地灌溉或草场灌溉。 表6-1:处理规模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3、吐葫芦乡泉脑村和小白杨沟村 吐葫芦乡泉脑村和小白杨沟村合二为一,统一称为泉脑村,两村常住户和人口较少,污水处理将统一规划。 (1)人口及村庄分布泉脑村和小白杨沟村常住户数142户,实际人口430人。 (2)排水情况泉脑村和小白杨沟村排水无管网,需要新建收集管网。 (3)污水水量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东疆农村居民住宅40~50升/人·日”,排水量按给水量的80%计取。 计算得:泉脑村和小白杨沟村排水量为17.2m3/d。 (4)处理方式 泉脑村和小白杨沟村采取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出水排放标准及去向 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A级标准;出水用于林地浇灌。
4、吐葫芦乡大白杨村 吐葫芦乡大白杨沟村与夏尔吾依来村合并,大白杨沟村常住户和人口较少,目前常住户仅有3户,污水处理系统没办法覆盖,因此不设污水处理设施。 5、前山乡白雄村 前山乡白雄村与喀拉乌勒村合并为中心村,前期白雄村未纳入污水处理系统,此次喀拉乌勒村未全覆盖的住户与白雄村住户进行统一规划,纳入一个污水处理系统,以下简称白雄村污水处理项目。 (1)人口及村庄分布前山乡白雄村项目常住户数377户,服务人口1321人。 (2)排水情况白雄村排水无管网,需要新建收集管网,未实现水冲式改厕255户。 (3)污水水量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东疆农村居民住宅40~50升/人·日”,排水量按给水量的80%计取。 计算得:白雄村排水量为52.84m3/d。 (4)处理方式 白雄村采取建设一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出水排放标准及去向 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A级标准;出水回用于草场浇灌。
6、前山乡石磨沟村 前山乡石磨沟村按照村庄分散程度可分为A区和B区,A区房屋分布比较集中、人口较多,B区住户少,人口少,将A区和B区进行统一规划,纳入一个污水处理系统。 (1)人口及村庄分布前山乡石磨沟村常住户数172户,常住人口620人。 (2)排水情况前山乡石磨沟村排水无管网,需要新建收集管网,未实现水冲式改厕98户。 (3)污水水量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东疆农村居民住宅40~50升/人·日,排水量按给水量的80%计算。 白雄村排水量为24.8m3/d。 (4)处理方式 A区住户居住较多,采取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B区住户居住比较少,管网建设浪费较大,因此计划采取生物化粪池收集污水,相邻两户共用一座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吸污车转运至A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5)出水排放标准及去向 出水排放指标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A级标准;出水回用于绿化林地浇灌和草场浇灌。 (6)处理规模及投资估算
2.《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24-2008); 3.《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23-2008);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7.《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77号); 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J12348-2008); 9.《工业企业总平面图设计规范》(GB50187-2012); 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17-2011);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5.《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16.《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17.《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T16-2008); 18.《城镇污水处理站附属建筑和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 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 1.针对进水水质和出水标准,做到工艺设计安全、可靠,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减少占地面积,选择最佳的污水处理站位置,做到合理布局,以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难度; 3.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4.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5.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6.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与节能的有关要求; 7.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全面论证,确保能够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在满足工艺流程合理的前提下,考虑近、远期结合,力求布局紧凑、管线短捷、顺畅,并节省占地; 2.处理构筑物按流程顺序布置,避免管线迂回; 3.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土方量; 4.其他参照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14);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72348-90)。 本项目污水处理进水为项目区周边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参考疆内同类型污水的特性,确定进水水质参数如下: 表7-1:进水水质参数 单位:mg/L(pH除外) 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A级标准;出水回用于绿化林地浇灌和草场浇灌,具体如下。 表7-2: 出水水质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均为地埋式成品污水处理设备或地下钢混结构,地上无任何建筑物。 污水处理站均为地埋式成品污水处理设备或地下钢混结构,无任何建筑物及构筑物。 1987年3月20日《关于颁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通知》[(87)国环字第002号]。 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 8.1.2环境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是一项水污染治理工程,建成后将会大大改善环境状况,同时污水处理站本身也会给环境带来一些影响,这里仅从工程的角度做初步评价。 (1)气味 污水处理会有异味产生,会对操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采取对策:本方案设计将所有污水处理池设计成一体化地下钢结构,将污水处理池检查人空加盖板密闭起来,以防臭气外逸。各可能产生异味的池体分别设置空气管进行曝气和好氧消化,从而尽可能减少异味产生。 (2)污水 本污水处理站不产生污水。 (3)固体废弃物 污泥定期清掏,由吸污车送至指定位置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污泥产生量少。 (4)噪声 污水处理站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 本污水处理站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风机房设置为地下设备间; 风机选用低噪音风机。 1、《关于生产性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劳字[88]48号文); 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3、《关于低压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劳动部96-16号文)。 污水处理站内的风机及水泵在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振动和噪音。 在本工程的设计中均采取防范措施。对低压用电设备,均考虑设置漏电保护器,对低压照明和检修临时用电,采用安全电压,对所有电气设备都考虑有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 污水处理站设计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体现“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职业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以保障操作及管理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 本项目依据《关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的暂行规定》[计资源(1992)1959号]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 采用高效率的水泵、风机,降低了能耗。 1)电气设备选用节能型产品。 2)设备间照明灯具采用发光效率高,使用寿命长的高效灯具。 在满足处理工艺要求的前提下,考虑生产、管理的便利,污水处理站采用全地埋式设计。污水站设置绿化带,进行充分的绿化;使整个污水站环境优雅,碧水蓝天,花红草绿。 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将会改变原土地景观;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一定量的噪音、扬尘等污染,若不经妥善处理,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污水 施工工地基本不产生污水。 2)噪声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其场界噪声值基本上都超过相应的噪声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减轻噪声影响,建设单位仍需加强管理。 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休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要根据施工作业要求尽量安排在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3)环境空气 为使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加强回填土堆放场的管理,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施工结束时,应及时恢复地面。 4)固体废物 本污水处理站设计采用成品设备,抵达现场吊装即可。施工工地基本不产生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站属于环境保护设施,在正常运转中也会产生一些污染,须配套有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 1)在正常情况下,污水处理站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因需要暂停运转时,必须报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污水排放,并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水泵、鼓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加措施减少噪声,并安装有效的隔音设施,使之符合有关标准。运行时,应按时添加润滑油,精心维护,减小噪声。 3)站内污泥在运行管理中应按要求处置。 4)污水具有季节性的特征,日常运行需加强不同时段不同季节微生物的提前培养措施,确保处理站有效、平稳、经济运行。 按照《劳动法》五十三条第二款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在设计中严格遵循《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它设计规范和标准。 污水处理站工程的建设目的是防止水体污染、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发展,影响操作及管理人员安全的问题,必须采取防范措施。 本工程中影响职工安全卫生的主要因素有: 1)污水在厌氧条件下产生的硫化氢是有毒气体,其比重较空气大,容易积累,对工人造成危害,甚至酿成严重事故。 2)鼓风机是站内最大的噪音源,操作工人长时间无保护地曝露在噪音环境中会造成听力受损。 在设计中采取了如下安全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劳动安全保护: 1)鼓风机房的设计采用地埋式,尽量消除和控制噪声的扩散,人员除了定时或事故时进入鼓风机房检查外,一般不进入。 2)配备专门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以便在设备维护检修前,工人能对工作场所的氧气含量、硫化氢含量等进行检测。 污水处理站在建成投产后有时会发生突出事故,此时需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1)设置超越管,若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污水可通过超越管直接排放。 2)因污水管道或设备的堵塞等原因造成突发事故,必须立即予以排除,此时需操作工人进入管道和污水处理设备内,但必须配备防毒罩等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检修。 3)加强安全教育和日常维护,将突发事故的发生率减至最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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