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发〔2021〕31号 关于对伊吾县盐池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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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伊吾县盐池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伊自然资字〔2021〕58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对伊吾县盐池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 附件1:伊吾县国有建设用地面积统计表 请你局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并做好管理工作。 此复。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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