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发〔2020〕123号 关于对伊吾县实施乡镇规划2016年第一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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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发〔2020〕123号 关于对伊吾县实施乡镇规划2016年第一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伊吾县实施乡镇规划2016年第一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请示》(伊自然资字〔2020〕25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对伊吾县实施乡镇规划2016年第一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请示。同意伊吾县实施乡镇规划2016年第一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建设项目出让金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伊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情况表 请你局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并做好管理工作。 此复。 2020年11月2日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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