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发〔2020〕120号 关于对伊吾县淖毛湖镇智慧能源数字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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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发〔2020〕120号 关于对伊吾县淖毛湖镇智慧能源数字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伊吾县淖毛湖镇智慧能源数字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请示》(伊自然资字〔2020〕248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对伊吾县淖毛湖镇智慧能源数字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请示。同意伊吾县淖毛湖镇智慧能源数字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进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建设项目出让金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伊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情况表 请你局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并做好管理工作。 此复。 2020年10月27日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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