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发〔2020〕119号 关于对伊吾县2020年实施产业聚集区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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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发〔2020〕119号 关于对伊吾县2020年实施产业聚集区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伊吾县2020年实施产业聚集区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伊自然资字〔2020〕24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对伊吾县2020年实施产业聚集区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请你局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并做好管理工作。 此复。 (此页无正文) 2020年10月27日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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