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级下达伊吾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2万元。按照《关于做好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精准扶贫。以提高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为核心,重点改善发展条件、优化发展服务、瞄准关键环节、突出扶持重点、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是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伊吾县前山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白雄村、喀拉乌勒村 |
253.14 |
前山乡 |
2 |
伊吾县前山乡白雄村棚圈建设项目 |
白雄村 |
643 |
前山乡 |
3 |
伊吾县前山乡石磨沟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石磨沟村 |
221.79 |
前山乡 |
4 |
伊吾县吐葫芦乡夏尔吾依来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夏尔吾依来村 |
93.79 |
吐葫芦乡 |
5 |
伊吾县苇子峡乡杏花苑农村社区农村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杏花苑社区 |
550.28 |
苇子峡乡 |
监督电话:673204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伊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