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级下达伊吾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721万元。
现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1.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721万元。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精准振兴,以提高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为核心,重点改善发展条件、优化发展服务、瞄准关键环节、突出扶持重点、提高乡村振兴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率。
三是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四是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2.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伊吾县前山乡石磨沟棚圈建设项目 |
前山乡石磨沟村 |
780.0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721万元) |
代建办 前山乡人民政府 |
监督电话6728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伊吾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