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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伊吾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计划公示公告
2021-06-01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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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级下达伊吾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721万元。

现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1.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721万元。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精准振兴,以提高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为核心,重点改善发展条件、优化发展服务、瞄准关键环节、突出扶持重点、提高乡村振兴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率。

三是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四是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2.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伊吾县前山乡石磨沟棚圈建设项目

前山乡石磨沟村

780.0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721万元)

代建办

前山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6728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伊吾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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