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专题专栏>>精准扶贫>>扶贫落实>>正文
伊吾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公告
2022-08-11     (点击: )
[文章下载]

伊吾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公告

2022年伊吾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353.01万元。按照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353.01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新乡振【2021】3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伊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是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万元)

责任单位

3

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阿尔通盖村养殖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盐池镇

353.01

盐池镇

监督电话:7170631 伊吾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022年8月11日

附件【伊吾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公告表.xlsx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千里援疆万里情】金秋助学圆梦 援疆帮扶暖心
下一条:伊吾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计划的公示公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