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级下达伊吾县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万元。按照新财扶【2017】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新扶贫领字【2017】3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精准扶贫。以提高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为核心,重点改善发展条件、优化发展服务、瞄准关键环节、突出扶持重点、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是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伊吾县前山乡塔拉布拉克村养殖区提升改造项目 |
塔拉布拉克村 |
44 |
前山乡 |
监督电话:673204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伊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