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级下达伊吾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000万元。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新政发[2014]82号)以及《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新政发[2014]82号)以及《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加强债券项目监督。各债券项目主管部门、代建部门要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伊吾县淖毛湖开发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淖毛湖开发区一、二、三村 |
1500 |
淖毛湖开发区、伊吾县代建办 |
2 |
伊吾县伊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苇子峡乡、吐葫芦乡大白杨沟村、拜其尔村 |
2500 |
伊吾县水利局 |
监督电话:6732043
伊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