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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吾县2021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公示公告
2021-04-17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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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级下达伊吾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000万元。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新政发[2014]82号)以及《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新政发[2014]82号)以及《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加强债券项目监督。各债券项目主管部门、代建部门要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万元)

责任单位

1

伊吾县淖毛湖开发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淖毛湖开发区一、二、三村

1500

淖毛湖开发区、伊吾县代建办

2

伊吾县伊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苇子峡乡、吐葫芦乡大白杨沟村、拜其尔村

2500

伊吾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6732043

伊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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