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发〔2022〕22号关于印发《伊吾县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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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哈密市委、伊吾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要求,完善优化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发展格局,逐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企业定点帮扶行政村,从贫困村的帮扶拓展到全部行政村和农业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现就组织实施伊吾县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组织企业大力开展帮扶村(社区)行动,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参与、突出重点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围绕伊吾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局,重点突出巩固拓展“百企帮百村”行动成果、开展“惠及当地”等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全面参与、主动融入、同心同向,带动各界人士主动参与。乡镇(开发区)立足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帮扶内容、措施和成效,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向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不断巩固拓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总基调,根据乡镇(开发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将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与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相结合。 (三)坚持农民主体、合作共赢 引导动员企业将自身发展与农村发展、个人富裕与农民富裕有机结合,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形成经济共同体、利益共同体,通过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护农民利益,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四)坚持自觉自愿、市场导向 在组织号召和鼓励企业参与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企业参与意愿,鼓励引导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 (五)坚持依靠科技、鼓励创新 注重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科技引领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创新组织形式、合作经营模式,发展高效农业产业,实现村企合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加快乡村振兴实现途径。 (六)坚持守住红线、依法兴村 企业在参与乡村振兴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守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利益保护三条红线,始终将企业发展方向与乡村振兴战略方向、政策导向保持一致。 三、目标任务 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定点帮扶行动,不断探索村企合作机制,依托自身优势,扎实推动村(社区)、户经济发展,组织动员企业结对帮扶23个村(社区)。到“十四五”末,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四、行动内容 (一)巩固拓展“百企帮百村”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拓展的“五年过渡期”要求,持续巩固“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成果,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村(社区)乡村振兴帮扶行动,真正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帮扶企业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帮扶对象脱贫不返贫。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转变。要下大力气支持服务“百企帮百村”产业帮扶项目行稳致远,通过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强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要教育引导帮扶企业与农民建立合作关系,筑牢村企合作、实现双赢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企业、村集体、农户、社会多赢新局面。要根据各乡镇(开发区)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上的差异,科学设定目标任务和帮扶措施,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围绕伊吾县确定的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鼓励引导企业全面参与,建立结对关系,助力示范建设。要鼓励合作经营好的企业扩大规模,引导规模经营的企业帮助更多村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接续开展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探索促进乡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带动群众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二)开展“惠及当地”专项行动 充分发挥企业家懂管理、善经营、有实力、讲信誉、受尊重、乐奉献等优势特点,引导企业到乡镇、村(社区)等投资兴业,支持举办各项社会事业。 1.引导企业参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帮扶村的土地、环境、人力、产业、市场、文化等资源,优化乡村生产要素资源配置。积极参与谋划乡村产业发展,带动高新技术、高端人才、先进理念等向农业农村流动。支持企业以参股控股、联营、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实施高效农业、现代种业、特色种养殖、民俗旅游、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贸易、现代物流等产业项目,不断延伸产业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牢长期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基础。 2.引导企业立足生态保护,促进乡村生态振兴。教育引导企业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农业产业体系,打造生态种养、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乡村生态产业链。 3.引导企业挖掘乡村地域文化,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移风易俗和文明新风进万家,大力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组织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农村人文资源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和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4.引导企业开展就业扶持,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支持组织引导企业以多种形式加大对致富带头人、新型农民等乡村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师带徒、校企联动,优先为脱贫家庭学生提供就业实习培训,支持民营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政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培训。加快建设农技推广、经营管理、实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企业为平台吸引外出农民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技术人才返乡就业创业。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本企业或上下游企业为帮扶村(社区)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帮扶村就业问题。 5.引导企业帮助乡村提升治理水平,促进乡村组织振兴。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在巩固村企结对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党组织与基层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支部联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企业家发挥优势和特长,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担任荣誉职务,有序参与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通过支持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利用村企双方资源优势,定期开展共建活动,创新,党建模式,提升双方党建水平。 6.引导企业开展消费帮扶,提升产业帮扶力度。搭建各类消费平台,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重点,通过组织、参加各类消费展销交易活动,引导企业采取以购代帮、以购代捐、以销代帮等方式,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促进稳定销售,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鼓励企业在后勤保障、生产生活必需品采购上优先选择帮扶村农副产品。发挥优势,鼓励批发市场、超市、电商等各类流通民营企业与乡村联合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多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推动帮扶农产品与市场有效衔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附加值,积极拓展新型产销衔接方式。 7.引导企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导企业参与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乡村建设,通过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捐资捐物等形式,积极参与乡村道路、饮水工程、公共照明、卫生设施、厕所革命、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推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 8.创新金融服务,探索乡村振兴融资新机制。以参与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以探索实施“产业链金融”为重点,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加大对参与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企业贷款的精准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产品,为参与乡村振兴企业提供有效融资支持。 9.发扬光彩精神,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光彩精神,关注困难群体和因病因灾有返贫风险的困难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在校学生,积极动员引导企业开展爱心助学、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深化对口援疆和乡村协作帮扶工作 加强与河南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和联系,争取引导河南省市企业参与伊吾县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到伊吾投资兴业、开展帮扶。对帮扶企业提出的合理需求,要努力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深入开展协作帮扶,鼓励引导乡镇(开发区)、企业加强协作,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分享经验,在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捐资助学、救困救灾等方面加强协作交流,互帮互促,形成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县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政协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工商联、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商科工信局、住建局、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指导推动、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建立工作合作机制,统一使用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名称;根据部门职责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行业所辖企业帮扶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组织开展行动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安排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开展;各帮扶企业要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并成立有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帮扶指导组,明确1名联络员。 (二)密切分工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做好协调统筹,畅通企业帮扶渠道。要指导各乡镇(开发区)、企业带头做好表率,积极参与行动,主动联系各类重点帮扶村,开展兴村共建活动。县农业农村局要主动为参与行动的企业提供项目信息、政策支持等,要积极落实或出台财政、产业等配套政策,为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要筛选一批企业可参与的项目,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好示范村的引领带动作用。县工商联要做好行动协调对接,组织企业与帮扶村开展好各类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搜集企业诉求、协助企业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要做好帮扶台账和数据统计,跟踪行动进展。金融部门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参与行动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行动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建好工作台账,有序推进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取得实效。 (三)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注重示范引领 以伊吾县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重点,打造一批企业帮扶村(社区)示范项目和基地,确保各个示范项目和基地“有看头、有听头、有学头”,将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交流会、现场会、专题宣传等形式向全县推广,起到对广大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各级示范项目、基地要进入台账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表彰 县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成员单位要讲好企业参与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故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企业参与企业帮扶村(社区)行动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示企业和企业家的风采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事迹,定期开展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表扬表彰活动,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和个人参加中央、国家机关、自治区级市县有关先进评选表彰。增强企业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五)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每年对标示范村创建标准,补短板、强弱项,制定帮扶方案,各帮扶企业将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上报到各行业牵头单位,各行业牵头单位汇总后再报送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导,年终进行考核。 附件2: 伊吾县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 行动领导小组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伊吾县企业帮扶村(社区)乡村振兴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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