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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1005004
标    题 合肥科安拖欠农民工工资
姓    名 刘**
发件IP 61.158.148.*
写信时间 2022年10月05日
信件内容 合肥科安是广汇清洁炼化的外协维保单位,现拖欠本人工资末结清,望领导督促。科安项目部经理 张群才 184 4992 1194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伊吾网民您好,您所反馈的问题我们将转发至相关部门现回复如下:
         2022年10月8日,经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核实,广汇清洁炼化分包单位合肥科安维护项目拖欠工资问题情况不属实。通过伊吾县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处理,反应人刘庆伟在广汇清洁炼化分包单位合肥科安维修项目产生的劳务费用共计12600元,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十八条规定,经审查,您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坚决不予受理,理由与依据如下:
        经伊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您本人联系核实,您反应的1411元是交通费和误工费,故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
        同时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告知如下:
        因您的投诉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处理结果已电话形式告知反映人,表示同意。

伊吾县劳动监察大队
2022年10月8日

处理时间 2022年10月08日